附件1
重庆市巴南区铁路港口建设服务中心
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重庆市巴南区铁路港口建设服务中心的主要职责任务是承担铁路交通中长期规划、铁路和港口建设规划的具体事务性和服务性工作;负责辖区内铁路和港口建设管理相关事务性工作;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目前正在实施的具体项目是负责铁路东环线的征拆工作和渝湘高铁的前期开展工作。
(二)单位构成。重庆市巴南区铁路港口建设服务中心是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编制人员3名,实有在职人员2名。
二、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7.49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7.49万元,比2018年增加4.0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7.49万元,比2018年增加4.02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公用经费定额标准的提高等,主要用于保障本部门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日常办公费、差旅费等各项费用的开支,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
2019年未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三、 “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2万元,比2018年增加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18年增加0万元;公务接待费2万元,比2018年增加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2018年增加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18年增加0万元。与上年持平。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2、政府采购情况。本部门预算政府采购预总额0.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2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19年无项目支出。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本部门无公务车辆。
五、专业性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三)“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重庆市巴南区铁路港口建设服务中心(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陈 凤,联系方式:023-66470503)
重庆市巴南区铁路港口建设服务中心2019年部门预算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