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道路运输行业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2、参与道路运输行业发展规划编制,对道路运输行业的健康发展提供咨询和建议;
3 、对道路运输企业等规范管理和行为进行业务指导;
4、协助主管部门开展运输管理相关调研,并提出建议意见;
5、承担全区道路运输行业的调查统计编报工作,开展道路运输相关数据、信息、资料的收集与分析,为道路运输管理决策提供数据支撑;
6、对道路运输、机动车维修、驾驶员培训及站(场)经营的开停业受理、资质评定,营业性客货运输车辆的投放与结构调整,客运线路及线网调整,道路运输证及专用证牌发放等向主管部门提出建议意见,并按主管部门意见监督实施;
7、负责营业性运输车辆的技术管理工作;
8、负责全区客运站场、客货运企业、机动车维修、驾驶员的业务培训工作;
9、承担全区客运站场及配套设施建设的组织协调服务的具体工作;
10负责新能源汽车和网络约车等的行业引导宣传和协调服务工作;
11、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构成
我单位属参公事业单位,内设三科一室,分别是安全稳定科、运政管理科、财务科、办公室。单位主要职能是管理和审批全区的道路运输企业。包括:客运企业、货运企业、维修企业、驾驶人员培训企业、客运站(场)等,并指导和培训工作。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2771.9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594.0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177.82 万元。收入较2020年增加1514.02万元,主要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57.9万元,主要原因为2020年度预算中扣除了在2019年度已预发的离退休健康修养费;卫生健康支出减少1万元,主要原因为单位在职职工较2020年减少2人,故卫生健康支出整体下降;交通运输支出经费拨款增加1458.5万元,主要原因为其中项目支出新增二环外公交运营企业运营补贴1375.11万元,结转上年政府性基金市级专项经费177.8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减少94.42万元,主要原因为2021年单位在职职工预算数较2020年减少2人,非在编人员减少41人,故基本支出大幅减少;住房保障支出减少1.38万元,主要原因为为单位在职职工较2020年减少2人,故住房保障支出整体下降。
(二)支出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2771.91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126.5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32.64 万元,交通运输支出预算2582.7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29.96 万元。支出预算较2020年增加1514.02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减少38.91万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单位在职职工人数为32人较2020年减少2人,非在编人员减少41人,故基本支出预算有所减少;项目支出预算增加1552.93万元,主要原因为2021年增加二环外公交运营企业运营补贴1375.11万元,上年结转市级专项经费177.82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594.09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94.09万元,比2020年增加133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74.54万元,比2020年减少38.91万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单位在职职工人数为32人较2020年减少2人,非在编人员减少41人,故基本支出预算减少38.91万元,主要用于保障保障交通运输管理工作正常运行和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1519.55万元,比2020年增加1375.11万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增加二环外公交运营企业运营补贴1375.11万元,主要用于减轻公交公司运营负担,保障二环外公交正常运行,为群众出行带来便利,减少群众出行成本,提高群众满意度等重点工作。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77.8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77.82万元,比2020年增加177.82万元,主要原因是市级专项经费177.82万元结转至本年,主要用于农村客运成品油财政补以及运管专项业务经费补助。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9.18万元,与2020年一致。其中:公务接待费0.1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4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2.4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2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1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519.55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0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辆。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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