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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巴南区林业局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重庆市巴南区林业局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区林业局位于巴南区鱼洞街道巴县大道35号,属区政府组成部门。设五个内设科室:办公室、政工科、资源管理审批科、计划投资科和森林防火科。下辖1政法专项编制单位:巴南区森林公安局。下辖7个事业单位:巴南区森林病虫防治检疫站(参公单位)巴南区退耕还林管理中心、巴南区天然林保护管理中心、巴南区南泉林场、巴南区桥口坝林场、巴南区东泉林场、巴南区接龙林场。另有4个区级议事协调机构和临时机构:巴南区绿化委员会、巴南区松材线虫病防治指挥部、巴南区森林防火指挥部、西部木材贸易港项目建设指挥部。主要职能职责为:负责全区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监督管理。贯彻执行林业及生态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区林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实施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林业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工作;主管区属林业事业单位。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区造林绿化工作。指导、监督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全民义务植树等造林绿化工作;依法负责退耕还林工作;组织开展林木种苗、工程造林、中幼林抚育等营造林工程的规划、建设;指导全区农村花木产业发展。负责全区森林资源的管理。组织开展森林资源调查和动态监测;组织实施全区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森林分类经营管理,依法编制、执行森林采伐限额;负责区政府林权证审核颁发;负责林业行政审批,征用、占用林地的初审;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负责推进林业改革,维护农民经营林业的合法权益。组织、指导实施林业改革工作,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指导、监督林权纠纷和林地承包合同纠纷的调处工作。负责全区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负责全区森林和陆生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的规划建设;负责森林公园的规划建设;组织开展全区古树名木、珍稀树木保护;组织开展湿地资源保护。负责林业系统自然保护区生物多样性保护。指导森林公安建设。负责管理森林公安队伍;协调、指导、督促查处破坏森林资源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等林业案件。负责全区林业行政执法工作。负责林业安全监管工作。组织、指导、监督全区森林防火工作;协调指导森林火灾的扑救;组织、指导、监督全区林业有害生物防控、森林植物检疫工作。负责政府投资林业建设资金的使用管理。负责林业建设项目的管理;组织征收林业行政事业性收费。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450,776.28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450,776.28元,比2016年增加1,000,295.61元。其中:基本支出10,585,776.28元,比2016年增加1,070,295.61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公用经费提高标准,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及生活补助,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865,000元,比2016年减少70,000元,主要原因是本部门取消了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政府性基金项目,减少了行政事业性收费成本

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元,与上年持平。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360,000元,比2016年减少225,0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接待费180,00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0,000元,比2016年减少225,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与上年持平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调拨及报废公务用车,减少公务车辆运行费用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部门运行经费(即公用经费)。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2,021,116.09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及印刷费、邮电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等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2、政府采购情况。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4,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4,000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17年项目支出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865,000元。

区林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