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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巴南区民政局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民政事业发展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区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贯彻执行社会团体、基金会、 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办法,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

3.贯彻执行社会救助政策,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4.贯彻执行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5.贯彻执行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限管理和地名管理政策、标准,负责行政区划调整工作,负责区内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地名管理工作, 负责区内重要自然地理实体的命名、更名审核工作。

6.贯彻执行婚姻管理政策, 推进婚俗改革。

7.贯彻执行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 推进殡葬改革。

8.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 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9.贯彻执行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 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

10.贯彻执行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牵头全区关爱留守儿童工作,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11.促进慈善事业发展, 指导社会捐助工作, 负责福利彩票管理工作。

12.贯彻执行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和标准, 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13.按照法律法规和市、区有关规定,承担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职责。

14.负责机关、所属单位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15.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6.职能转变。 重庆市巴南区民政局应强化基本民生保障职能,为困难群众、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体提供基本社会服务,促进资源向薄弱地区、领域、环节倾斜。积极培育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等多元参与主体,推动搭建基层社会治理和社区公共服务平台。

17.有关职责分工。

1)与重庆市巴南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的有关职责分工。重庆市巴南区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全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 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重庆市巴南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贯彻执行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

2)与重庆市巴南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的有关职责分工。重庆市巴南区民政局会同重庆市巴南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组织编制公布行政区划信息的重庆市巴南区行政区划图。

(二)单位构成

1.内设机构:重庆市巴南区民政局属行政单位,内设5个机构,分别是办公室、社会组织和区划地名科(行政审批科)、社会救助和养老服务科、基层政权和社会事务科、儿童福利科

2.从预算单位构成看,2022年度下属2个二级预算单位,分别是社区和社会工作服务中心、殡葬管理服务所。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2年年初预算数17197.4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4590.8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2606.55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2021年增加4646.83万元,主要是市级专项结转资金及提前下达2022年项目经费拨款增加。

(二)支出预算:2022年年初预算数17197.4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0万元,教育支出预算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14537.5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29.3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23.98万元,其他支出2606.55。支出预算较2021年增加4646.83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增加52.37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增加4594.46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560.95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560.95万元,比2021年增加136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75.95万元,比2021年增加52.37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增加3人,相关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增加,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10885万元,比2021年增加1311.13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提前下达2022年项目经费等,主要用于民政管理事务、社会福利、殡葬、残疾人福利、最低生活保障以及其他生活救助等重点工作。

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055.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055.2万元,比2021减少1297.95万元,主要原因是下达2020年彩票公益金(福利彩票)区县分成预算和2019年彩票公益金(福利彩票)区县分成清算资金减少,主要用于我区医疗救助、临时救助、残疾保障、慈善救助、社区居家养老全覆盖以及各敬老院“三改”资金等。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2“三公”经费预算4.4万元,与上年数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上年数持平;公务接待费1.4万元,与上年数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与上年数持平;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数持平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133.15万元,比上年减少26.74万元,主要原因一是全区公用经费定额标准下降;二是根据预算批复数据,非编人员劳务费由公用经费调整为人员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85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8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2.85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8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2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0885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1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王瑜  联系方式023-662387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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