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
重庆市巴南区城乡一体发展中心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我中心于2011年7月成立并正式办公,机构类别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五级职员事业单位,内设3个科室即综合信息科、改革试点科、规划建设科,主要职责:为城乡一体发展服务,围绕全区城乡一体发展开展相关服务性、事务性工作。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巴南区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要求,我中心从区发改委举办的五级职员事业单位调整为区农业农村委举办的五级职员事业单位。目前,正按要求,做好机构职能调整,并将机构改革任务及时落实。
二、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40.68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0.68万元,比2018年减少5866.3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3.68万元,比2018年增加16.67万元,主要原因奖励性绩效工资直接预算到我中心以及公用经费增加等,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27万元,比2018年减少5883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城乡重点示范项目建设资金等项目支出。
我中心2019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9万元,比2018年减少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接待费6万元,比2018年减少3万元,主要是厉行节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2、政府采购情况。我中心政府采购预总额0.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4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19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27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18年12月,本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1辆。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1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1辆。
五、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林沙沙 联系方式: 023-662155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