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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负责区政府会议的准备工作,协助区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

2.协助区政府领导同志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

3.研究区政府各部门和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请示区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处理意见,报区政府领导同志审批。

4.加强调查研究工作,向区政府领导同志提供反映政府工作以及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情况,为区政府领导同志把握全局、科学决策提供及时、准确、全面的服务。

5.负责组织、协调全区政府系统的全区性重大活动。

6.负责督促检查区政府各部门、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国务院、市政府和区政府文件、会议决定事项及区政府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的执行情况,并跟踪调研,负责办理各级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及时向区政府领导同志报告。

7.负责区委区政府政务值班、区政府应急管理、区长公开电话、区长电子信箱工作。协调全区较大、重特大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及处置工作。协助区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处理需由区政府组织处理的突发事件和重大事件,传达和督促落实区政府领导同志指示。协助处理区政府各部门和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向区政府反映的重要问题。

8.负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开展抗灾救灾工作。

9.负责区政府法制工作的统筹规划、协调监督、指导服务和依法行政工作。

10.负责区政府外事、区级机关事务管理、行政审批服务、政务(政府信息)公开的监督指导工作。

11.负责区政府办公室内部的人事管理、思想政治工作、离退休人员和行政后勤工作。

12.办理区政府和区政府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单位构成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下设9个内设机构,即综合科、公文科、信息科、政务科、会联科、行管科、督查室、政策研究室、值班室,2个事业单位是:巴南区人民政府信息中心,巴南区政府值班事务中心。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1898.80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收入较2020年增加200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增加84万元,社会保障支出增加106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1898.8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1552.6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233.2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57.0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55.86万元。支出预算较2020年增加200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增加278.93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减少79.12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898.8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98.80万元,比2020年增加2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46.32万元,比2020年增加278.93万元,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障支出增加106万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增加163万元等,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352.48万元,比2020年减少79.12万元,主要原因是集中会议费、信息中心设备维护费、新媒体专项经费等预算减少,主要用于信息中心设备维护、新媒体专项工作、值班处置工作、提案及政务督查办理及重大课题调研等重点工作。

2021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38.5万元,比2020年减少17.2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12.5万元,比2020年减少18.9万元,主要原因是今年预计减少出国人次及天数;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2020年减少0.32万元,主要原因是今年不计划接待用餐;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6万元,比2020年增加2万元,主要原因是车辆使用年限增加,预计维修维护费会适当增加;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0年相同。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   495.87万元,与上年基本持平。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8万元:全部用于服务采购。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1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352.48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0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8辆,全部为一般公务用车。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瞿开东

联系方式: 瞿开东,电话:023-662237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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