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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巴南区人民政府
- [ 有效性 ]
- [ 成文日期 ]
- 2020-02-11
- [ 发布日期 ]
- 2020-02-12
重庆市巴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重庆市巴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拟订机构改革人员定岗和分流政策。
2、拟订全区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规范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综合管理人力资源市场和人力资源开发培训、流动调配工作。
3、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全区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组织落实面向全区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组织落实就业援助制度;贯彻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负责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
4、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贯彻执行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贯彻执行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关系转续办法;实施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与监督,承担相应行政监督责任。
5、负责全区就业、失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6、 贯彻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落实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贯彻执行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贯彻执行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违法案件。
7、 参与制定全区人才队伍建设的总体规划,负责区级有关重点人才项目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拟订区级人才引进政策。
8、 负责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和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贯彻落实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等政策,承担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负责专家服务基层系列工作;负责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的选拔、考核和管理;负责博士后工作站建站管理;贯彻落实留学人员来渝工作或定居相关政策;拟订和落实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政策,完善职业资格制度,贯彻落实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政策;牵头组织紧缺人才引进工作;负责专家、高层次人才服务工作。
9、会同相关部门指导推进全区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管理权限负责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考核、事业单位领导干部任免、人员交流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负责全区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综合管理。
10、 贯彻执行表彰奖励政策,综合管理全区表彰奖励工作,承担评比达标表彰和区级部门表彰工作,承担区委及以上层级功勋荣誉表彰的评选推荐工作,根据授权承办区级表彰奖励活动。
11、组织实施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贯彻执行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福利和离退休政策;负责组织实施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福利、离退休政策和工资统发审核工作。
12、 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及相关配套政策,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3、 承办以区政府名义任免人员的行政任免手续;协助做好公务员录用、公开遴选、公开选调等考试的考务组织工作;承担区调配领导小组会议和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
14、负责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和主管的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15、按照法律法规和市、区相关规定,承担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职责。
16、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7、 职能转变。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及时对应取消行政审批事项,规范和优化对外办理事项,贯彻执行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方式,贯彻执行信息规划,加强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二)单位构成
巴南区人力社保局是正处级行政管理部门,内设一室七科,即:办公室、政工科、计划财务科、人事人才科、事业单位人员管理科、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福利科、行政审批科、政策法规科。现有在职职工26人。退休职工24人。
(三)本轮机构改革相关情况。
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巴南区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要求,将军队转业干部安置职责调整到重新组建的区退伍军人事务管理局;将公务员管理职责调整到区委组织部。
根据机构改革方案,将军队转业干部安置职责调整到重新组建的区退伍军人事务管理局,2019年涉及财政拨款收支预算经费296.05万元,在年度执行中依法依规相应调整了预算。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数3561.4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561.4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 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 万元,事业收入 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0万元,其他收入0 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 173.43万元,主要原因一是由于减少了人员2人(调出);二是将军队转业干部安置职责调整到重新组建的区退伍军人事务管理局,减少了军转干津补贴和医保补助费等;三是2019年在职目标考核奖励及离退休健康修养费在2019年度已预发,在2020年预算中扣除;从而减少了人员支出和公用经费以及军转干经费共计593.8万元,增加项目经费420.37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数3561.43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3501.46 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1.5万元,住房保障 28.47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 173.43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减少593.8万元,项目支出增加420.37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561.43 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561.43万元,比2019年减少了173.4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19.18万元,比2019年头少593.8万元,主要原因一是由于减少了人员2人(调出);二是将军队转业干部安置职责调整到重新组建的区退伍军人事务管理局,减少了军转干津补贴和医保补助费等;三是2019年在职目标考核奖励及离退休健康修养费在2019年度已预发,在2020年预算中扣除,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2942.25万元,比2019年增加了420.37万元,主要原因一是增加了就业和社保大厅运行经费;二是增加了就业和社保大厅一体机及发全舱专项经费,主要用于政府投资项目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就业和社保大厅运行经费、一体机及安全舱专项经费、全区人事考试能力技能鉴定及职称评审费、2020年经济社会发展实绩资金-市对区考核指标工作经费、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津补贴及考核奖励经费、全区人事档案管理经费、专家体检费、专家及离退休干部等慰问费以及全区工资软件维护费等。
2020年本单位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7.95万元,比2019年减少6.0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 4 万元,比2019年增加4 万元,主要原因是1人1批次出访德国和葡萄牙;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95 万元,比2019年减少13.05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缩了公务接待;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3 万元,比2019年增加3 万元,主要原因是将原劳务经济服务中心的车辆调拨到我局。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 193.83万元,比上年减少 15.12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了人员2人(调出),从而减少了公用经费和计提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国内差旅费、会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培训费、劳务费、福利费以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2020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0.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 0.4万元(主要为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0.4 万元),主要用于购买车辆保险。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0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2942.25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19年12月,我单位共有车辆 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 1辆。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周平 联系电话:023-66239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