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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 11500113009307156W/2020-17270
- [ 发文字号 ]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巴南区人民政府
- [ 有效性 ]
- [ 成文日期 ]
- 2020-02-11
- [ 发布日期 ]
- 2020-02-12
重庆市巴南区就业服务管理局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重庆市巴南区就业服务管理局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组织实施城乡就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城乡就业工作目标管理及考核。
2、贯彻落实就业创业有关政策和失业保险法律法规,提供公益性就业创业服务,对就业困难群体和重点群体提供就业服务,按规定使用就业专项资金和失业保险基金,承担失业保险有关经办服务工作。
3、负责就业信息化建设,指导全区城乡就业统计及人力资源市场供求信息监测工作。
4、负责人力资源市场指导管理的具体工作。
5、负责职业技能、就业创业等职业培训,承担职业能力建设相关业务经办工作。
6、指导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工作平台、人力资源基础台账建设及充分就业社区(村)创建。
7、承担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服务、高校毕业生实名制及见习基地管理,流动人才管理服务的具体工作。
8、承担机关事业单位各类人事考试和培训工作。
9、负责事业单位职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人、退休人员、死亡人员以及企业干部的人事档案管理。
10、负责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人事代理的日常管理和服务。
11、负责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事务性工作,负责农民工就业创业服务、农村劳动力资源调查和农民工工作信息统计等工作。
12、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单位构成
巴南区就业服务管理局是副处级参公事业单位,内设有综合科、就业统筹科、失业保险科、市场信息科、创业指导科、培训鉴定科、流动人才服务科、人事考试科、档案管理科、农村劳动力服务科等10个科室,现有在职职工38人。退休职工10人。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数822.8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822.8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 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 万元,事业收入 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0万元,其他收入0 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 104.15万元,主要是由于增加了人员6人(调入2人,劳务经济服务中心合并入4人),从而增加了人员工资和公用经费92.15 万元,增加项目经费12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数822.87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753.41 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5.2 万元,住房保障 34.26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 104.15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 92.15万元,项目支出增加12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22.87 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822.87 万元,比2019年增加104.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10.87万元,比2019年增加92.15万元,主要原因由于增加了人员6人(调入2人,劳务经济服务中心合并入4人),从而增加了人员工资和公用经费92.15 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 12 万元,比2019年增加了12万元,主要原因是劳务经济中心合并入增加了项目支出,主要用于对口帮扶万州信产用工培训。
2020年本单位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0.06万元,比2019年减少1.44 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 0.06 万元,比2019年减少1.44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缩了公务接待;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 304.11 万元,比上年增加 43.83万元,主要原因由于增加了人员6人(调入2人,劳务经济服务中心合并入4人),从而增加了公用经费和计提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国内差旅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培训费、劳务费、福利费以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2020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0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2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19年12月,我单位共有车辆 0辆。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周平 联系电话:023-66239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