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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巴南区就业和人才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组织实施城乡就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城乡就业工作目标管理及考核。

2.贯彻落实就业创业有关政策和失业保险法律法规,提供公益性就业创业服务,对就业困难群体和重点群体提供就业服务,按规定使用就业专项资金和失业保险基金,承担失业保险有关经办服务工作。

3.负责就业信息化建设,指导全区城乡就业统计及人力资源市场供求信息监测工作。

4.负责人力资源市场指导管理的具体工作。

5.负责职业技能、就业创业等职业培训,承担职业能力建设相关业务经办工作。

6.指导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工作平台、人力资源基础台账建设及充分就业社区(村)创建。

7.承担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服务、高校毕业生实名制及见习基地管理,流动人才管理服务的具体工作。

8.承担机关事业单位各类人事考试和培训工作。

9.负责事业单位职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人、退休人员、死亡人员以及企业干部的人事档案管理。

10.负责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人事代理的日常管理和服务。

11.负责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事务性工作,负责农民工就业创业服务、农村劳动力资源调查和农民工工作信息统计等工作。

12.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单位构成

我中心是区人力社保局下属二级全额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部门经费为独立一级核算单位,实有在职人员42名,退休人员11名。我中心内设10个科室,分别是综合科、就业统筹科、失业保险科、市场信息科、创业指导科、培训鉴定科、流动人才服务科、人事考试科、档案管理科、农村劳动力服务科。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2年年初预算数8396.6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8396.6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2021年增加6486.96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拨款增加165.6万元,项目经费拨款增加6321.36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2年年初预算数8396.6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0万元,教育支出预算0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7767.5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39.2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38.29万元。支出预算较2021年增加6486.96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增加165.6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增加6321.36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396.65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396.65万元,比2021年增加6486.9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24.29万元,比2021年增加73.57万元,主要原因增加了职工4人,从而增加了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7372.36万元,比2021年增加了6413.39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就业补助资金6116.76万元、对口帮扶丰都县对口资金22万元、创业担保贷款贴息274.63万元。

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比2021年减少195.97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了普惠金融发展资金。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0.2万元,与2021年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21年持平;公务接待费0.2万元,与2021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2021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1年持平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224.76万元,比上年减少77.48万元,主要原因是降低了公用经费补助标准和将非编人员补助纳入了人员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国内差旅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培训费、劳务费、福利费以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2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12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2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5193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1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农林水支出:指为中小型企业创业提供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奖补资金。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周平联系电话:023-66239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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