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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巴南区生态环境局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重庆市巴南区生态环境局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负责贯彻执行生态环境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方针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生态环境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并监督实施重点区域、流域、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规划和水功能区划。
    2.负责重大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建立健全突发生态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机制。负责组织对环境污染事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协助区政府对较大及以上突发生态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协调解决有关跨区城的环境污染纠纷。统筹协调重点区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3.负责减排目标的落实。实施各类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排污许可证制度,组织确定水、大气等纳污能力,监督检查污染物减排任务完咸情况,实施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
    4.负责提出生态环境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
    5.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拟订水、大气、土壤、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噪声、光、恶臭等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负责流城水环境保护,监督防止地下水污染。负责入河排污口的设置管理。组织指导城乡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监督指导区域大气环境保护工作,组织实施区城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协作机制。
    6.指导协调和监督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组织编制生态保护规划,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组织拟订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管制度并监督执法。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生态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等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牵头生物物种(含遗传资源)工作,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参与生态保护补偿工作
    7.负责核与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监督管理核安全和放射源安全,监督管理电磁辐射、核技术应用、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组织开展核与辐射环境监测工作。负责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
    8.负责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受区政府委托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按规定审批或审查重大开发建设区域、规划、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组织实施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9.负责生态环境监测工作。实施生态环境监测制度、规范和相关标准。组织建设和管理生态环境监网、生态环境信息网,会同有关部门统一规划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站点设置。组织实施生态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温室气体减排监测、应急监测。组织开展生态环境质量状况调查评价、预测预警。建立和实行生态环境质量公告制度,统一发布生态环境质量状况和重大生态环境信息。
    10.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工作。贯彻执行应对气候变化及温室气体减排重大战略、规划和政策,承担国家履行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在我区的相关工作,组织开展应对气候变化对外交流与合作。
    11.组织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负责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制度,对接重庆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有关工作,组织协调区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根据授权对区级有关部门、镇街、相关单位贯彻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情况进行督察问责。
    12.负责生态环境监督执法。组织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检查活动,查处重大生态环境违法问题,以及跨区域、跨流域的生态环境违法问题,具体执法交由相关执法队伍承担,并以部门名义统一执法。
    13.负责开展生态环境科技工作。组织开展生态环境科学研究和技术工程示范,推动生态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参与指导推动循环经济和生态环保产业发展。
    14.组织开展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纲要,推动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
    15.承担重庆市巴南区生态环境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16.负责机关、直属单位和主管的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17.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构成

重庆市巴南区生态环境局内设6个科室:办公室、行政审批科、污染防治科、生态环境保护科、环保督察与法制科、辐射和固体废物管理科,下设3个事业单位,分别是巴南区环境行政执法支队、巴南区生态环境监测站及巴南区环境宣传教育信息中心。

二、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849万元,上年结转779.9万元(其中:市专项结转155万元,部门决算结转624.9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628.9万元,比2019年增加501.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49万元,比2018年增加11.72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调资、社保缴费基数增加、人均公用经费增加等,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退休人员补助,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等;项目支出3079.9万元,比2018年增加489.9万元,主要原因是2019年新增环保项目,主要用于实施生态优先绿色发展行动、环境影响评价及国家排污许可证核发审查、污染源普查、污染防治攻坚战项目、生态损害赔偿评估等重点工作。

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77.4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377.4万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经费转转下年,主要用于一品河、五布河巴南段生态环境安全评估方案编制、长江经济带战略环境评价“三线一单”编制、环境风险评估和应急预案编制、小水电生态环境影响评估等。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18万元,与2018年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18年持平;公务接待费9万元,与2018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18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万元,与2018年持平。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157.34万元,比上年增加15.8万元,主要原因为部门公用经费标准统一提高。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890.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850.4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19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2455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18年12月,本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

五、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岳安维,联系方式:023-66219969。


附件下载:

重庆市巴南区生态环境局2019年部门预算附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