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政务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预算/决算>区政府部门>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重庆市巴南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组织实施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政策法规,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接收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组织开展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组织实施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工作;组织开展全区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

(二)单位构成

重庆市巴南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内设3个科室:办公室、安置科、优抚科。我单位有下属一级预算单位巴南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和巴南区光荣院、二级预算单位巴南区军队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中心。截止20201231日,我单位实有人数23人。(因为区光荣院独立核算,此人数不包含光荣院的人数)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6209.6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6202.3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7.33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元。收入较2020年增加2808.03万元,主要是结转市专项项目资金经费拨款增加3074.17万元单位上年结转资金增加49.70万元,基本支出增加68.95万元,本年项目资金减少384.79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6209.63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5667.6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512.8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21.75万元其他支出预算7.33万元。支出预算较2020年增加2808.03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增加68.95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增加2739.08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124.94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124.94万元,比2020年增加2751.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72.79万元,比2020年增加68.95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目标考核奖励、退休人员健康休养费及公用经费等,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5052.15万元,比2020年增加2682.05万元,主要原因是结转市专项项目资金经费拨款增加3066.84万元,本年项目资金减少384.79万元。主要用于保障退役军人的合法权益重点工作。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7.3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7.33万元,比2020年增加7.33万元,主要原因是结转市专项项目资金经费拨款增加7.33万元,主要用于保障退役军人的合法权益重点工作。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6.58万元,2020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2020持平,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因公出国(境)安排;公务接待费0.58万元,2020持平,主要原因是用于拥军、安置等接待工作;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00万元,2020持平,主要原因是用于拥军、安置等应急出行工作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2020持平,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公务用车购置安排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169.54万元,比上年增加32.06万元,主要原因为增加人员。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0.4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0.4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0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0.4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1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5129.51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012月,所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张露 联系方式:023-66287512


文件下载:

附件: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部门预算附表.xlsx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