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巴南区南温泉风景管理处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重庆市巴南区南温泉旅游风景区管理处是经巴南区编制委员会批准成立的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在巴南区旅游局领导下开展工作。管理南温泉旅游风景区,丰富人民群众文化生活,负责组织实施南温泉景区规划、旅游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景区设施管护、执法检查、安全管理、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
(二)单位构成。
重庆市巴南区南温泉旅游风景区管理处为巴南区旅游局直属的五级职员事业单位,内设6个科室。主要职能是1.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和重庆市旅游风景名胜区管理、建设的政策、法规。2.组织实施南温泉风景区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景区自然和人文资源。3.负责景区内旅游基础设施和旅游公共设施的建设、维护和管理。4.制定并组织实施风景区内旅游资源保护措施和管理制度,以景区为依托,培育壮大旅游文化产业,发展旅游文化事业。5.负责景区内安全管理工作,负责景区内有关单位、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常驻居(村)民的协调管理工作。6.依法对景区内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依法对景区内文物进行保护和管理。7.负责景区质量等级评定申报工作。8.负责景区内生态环境保护,落实有关污染防治措施。9.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20.7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20.70万元,比2017年减少248.8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62.70万元,比2017年减少143.67 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等减少,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退休人员离健康疗养费及生活补助,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158.00万元,比2017年或减少349.56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减少等,主要用于景区管护,景区环卫保洁等重点工作。
本部门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19.5万元,与2017年无增减变化。其中:公务接待费4.5万元,公车运行维护费15万元。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部门运行经费(即公用经费)。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52.97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 95.46万元,增长1.66倍。主要用于:办公费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劳务费,公车运行费等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总额6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6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18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58.00万元。
五、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停车费、洗车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