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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巴南区文化委员会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重庆市巴南区文化委员会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文化艺术、文物、广播电影电视和新闻出版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制定全区文化艺术、文物、广播电影电视和新闻出版事业发展规划及管理办法。

2、指导、管理社会文化事业。指导并组织实施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一体化建设,推进文化惠民工程。推进文化艺术、广播电影电视、文物博物馆领域的公共文化服务,规划、引导公共文化产品生产。协调指导全区性各门类艺术创作。管理、指导全区性重大文化活动,指导公共文化单位做好免费开放工作。

3、负责全区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指导区文化遗产保护单位开展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发掘、保护、研究及开发利用等相关工作。对全区各文化遗产保护单位依法实施行政管理。负责指导辖区内文化遗产保护单位对地下、地上文物等文化资源进行保护发掘与研究,采取有效措施保障文物安全。

4、负责辖区内广播电视及互联网视听节目的行政管理。监督检查广播电视台(站、网络)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以及广电法规和事业发展规划的实施情况。指导、协调和管理全区广播电视宣传、发展、传输覆盖等重大事项。管理指导广播电影电视新技术的推广和应用,负责监管广播电影电视节目传输、监测和安全播出。负责全区广播电视台(站)的审查、申报。

5、负责拟定文化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扶持和促进文化产业发展。指导文化产业基地(园区)和区域性特色文化产业群建设,督促重大文化产业项目实施。负责重大文化产业项目包装及招商引资的协调、服务工作。指导文化产业公司的组建、发展及运行,培育文化市场,推动文化艺术与商贸、旅游结合,促进文化产业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发展。

6、负责管理全区文化市场(文化娱乐、演出、文物、美术品)。拟定文化市场的发展布局规划,执行有关政策、法规并监督实施。负责文化市场业主法律法规培训。承担文化艺术经营活动行业管理职责,监管从事演艺活动的民办机构。按有关规定审批文化经营项目和颁发文化经营许可证。负责文艺类产品网上传播的前置审批工作;负责对网吧等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实行经营许可证管理,对网络游戏服务进行管理和监督(不含网络游戏的网上出版前置审批)。

7、负责全区新闻出版工作。负责出版物市场的管理,负责对从事出版活动的民办机构进行管理和监督。负责印刷复制业的管理和监督。负责版权(著作权)管理工作;负责非法、违禁出版物和著作权侵权盗版的鉴定工作。组织实施出版物市场“扫黄打非”,参与全区“扫黄打非”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组织开展全民阅读活动,继续加强农家书屋和社区书屋建设。

8、负责本行业的安全监管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安全生产宣传;负责对博物馆、文保单位、图书馆、影剧院、文化馆等单位的安全检查并承担相应监管责任;会同有关部门开展网吧、歌舞娱乐场所安全检查。

9、负责全区文化、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工作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10、行使文化市场行政执法监管职能,指导和管理文化市场执法大队工作;对镇街文化服务中心实施业务管理指导。

11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业务指导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单位构成。巴南区文化委员会属行政单位,内设4个科室。下辖4个事业单位,分别是文化馆、图书馆、文物管理所、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大队,均属于独立核算的一级预算单位。

二、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88.43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88.43万元,比2017年增加538.8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83.23万元,比2017年减少56.21万元。基本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支出”增加69.49万元,公用经费增加39.5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减少165.26万元。根据《2018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调整经济科目,将去年在“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项目中预算的住房公积金和个人医疗账户补助分别列入今年的“工资福利支出—住房公积金”和“工资福利支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项目预算,离退休费改由社保机构支付减少退休费支出,致使人员经费减少95.77万元。基本支出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及生活补助,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905.2万元,比2017年增加595.04万元,主要原因是安全播出增加5万元,免费开放增加0.4万元,民间特色文化建设专项资金增加4.99万元,文化系列活动及元旦春节元宵节文化活动经费减少29.35万元,广播村村响电视户户通工程经费减少5万元,广场文化活动经费减少5万元,文化强区战略建设经费-农村广播运行维护增加93万元,文化古镇保护经费增加40万元,文化遗产保护经费增加64万元,文化强区战略建设经费-巴滨游艺团演出经费增加292万元,文化强区战略建设经费-老放映员养老和医疗补助经费增加15万元,文化强区战略建设经费-文化产业增长值增产率考核增加15万元,文化强区战略建设经费-文化产业展览及文化惠民消费季活动增加55万元,文化强区战略建设经费-文化扶持经费增加50万元。项目支出主要用于民间特色文化建设、两馆一站免费开放、农家书屋建设、农村电影放映惠民工程建设,元旦、春节、元宵节及重大节庆开展文化活动等文化事业发展的各项重点工作。

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比2017年增加(或减少)0万元,本单位2018年没有发生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业务。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7.1万元,与2017年一致。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 0万元;公务接待费 4.1万元,与2017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3万元,与2017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部门运行经费(即公用经费)。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83.63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劳务费、培训费、会议费、党建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4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18年项目支出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905.2万元。

五.专业性名词解释(纳入公开范围的部门必须填写!)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018年文化委员会.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