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巴南区文管所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挖掘和收集整理非物质文化遗产,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及研究;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人才培训及业务指导;负责修复陈列、征集、保管的文物;承担国家级、市级、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的项目论证及申报的具体工作。
(二)单位构成。重庆市巴南区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区文物保护管理所)为区文化委举办的七级职员事业单位,挂区文物保护管理所牌子。机构类别为公益一类,经费形式为财政全额拨款。单位核定事业编制13名,设主任1名(七级职员)、副主任1名(八级职员)。现有事业人员12名。其中,高级职称人员1名,中级职称人员1名,初级职称人员9名,工勤人员1名。
二、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63.04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63.04万元,比2017年减少77.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3.04万元,比2017年增加3.38万元,基本支出的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支出”减少53.19万元,“公用经费支出”增加67.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减少10.83万元。基本支出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及生活补助,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100万元,比2017年减少80.6万元,主要原因是区文物陈列室经费减少8万元,杨沧白故居免费开放经费减少8万元,南泉日本战俘营修缮经费减少135万元,文物保护标志牌制作经费减少9.8万元,三峡工程后续工作经费(杨沧白故居维护工程)减少19.8万元,文物陈列及修复经费增加9万元,免费开放经费(杨沧白故居、听泉楼孔园陈列室、区文物陈列室等)增加44万元,博物馆专题展览费增加15万元,博物馆开馆费增加10万元,博物馆馆藏文物搬迁费增加5万元,区级文物保护单位安全消防器材及警示牌增加5万元,博物馆精品文物画册增加12万元。项目支出主要用于挖掘和收集整理非物质文化遗产,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及研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人才培训及业务指导;修复陈列、征集、保管的文物等工作。
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比2017年减少19.8万元,本单位2018年没有发生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业务。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3.5万元,与2017年一致。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接待费0.5万元,与2017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与2017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部门运行经费(即公用经费)。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109.10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劳务费、培训费、会议费、党建经费、其他交通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2018年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总额0.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4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18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万元。
五、专业性名词解释(纳入公开范围的部门必须填写!)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