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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巴南区旅游监察执法大队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附件1

重庆市巴南区旅游监察执法大队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管理规定,对全区旅游市场进行规范管理;负责辖区内旅游投诉及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案件;协助旅游行业主管部门开展旅游市场检查工作;接受旅游局委托,负责旅游市场的执法检查;查处旅游经营单位和个人的违法经营行为,受理投诉、举报。

(二)单位构成

本单位为参公事业单位,为旅游局的二级单位。

二、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94.65 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94.65  万元,比2018年增加0.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94.65万元,比2018年增加0.16万元,主要原因是职工工资有所上涨等,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本单位无项目。

本单位2019年未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 9.4 万元,与2018年一致。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  0万元,与2018年一致;公务接待费 5.4 万元,与2018年一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4万元,与2018年一致;公务用车购置费 0 万元,与2018年一致。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 28.92  万元,比上年减少3.46 万元,主要原因为有一名职工退休。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总额 0.4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0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0.4 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本单位无项目,故无绩效目标。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18年12月,本单位共有车辆 1辆,为一般公务用车。2019年无购车计划。

五、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 袁榛侦         联系方式:023-66228249

巴南区旅游监察执法大队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附件.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