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巴南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宣传、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文物和博物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区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文物和博物馆政策措施、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2.统筹规划全区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拟订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文物和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体制机制改革。
3.管理指导全区性重大文化活动,指导区级重点文化设施建设,负责全区旅游整体形象宣传和推广,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对外合作和市场推广,拟订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指导、协调、推动广播电视领域产业发展。
4.负责管理全区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5.负责全区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全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组织实施全区广播电视领域公共服务重大公益工程和公益活动。
6.指导、推进全区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文物和博物馆行业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
7.负责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8.统筹规划全区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承担文化市场和旅游经济运行监测体系建设工作,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发展。
9.指导全区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负责文化和旅游市场安全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指导应急救援工作。
10.指导全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组织查处全区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维护市场秩序。具体执法由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承担。
11.负责对广播电视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会同有关部门对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进行管理。指导广播电视重点基础设施建设。
12.负责全区广播电视台(站)的审查、申报。依法监督管理、审查广播电视节目、网络视听节目的内容和质量。指导、监管广播电视广告播放。负责实施广播电视节目评价工作。负责对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监测和安全播出进行监管,负责全区应急广播体系建设。负责推进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融合发展,推进广电网与电信网、互联网三网融合。
13.负责指导全区文物和博物馆业务工作。指导管理全区文物保护和考古项目实施工作,组织开展文物资源调查,履行文物、博物馆安全监管职责。指导协调博物馆建设及博物馆间的交流与协作。
14.负责全区世界文化遗产(含世界文化和自然双重遗产中的文化遗产部分)保护和管理监督工作,协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负责历史文化名城(镇、村)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
15.指导、管理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文物和博物馆对外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工作,组织全区大型文化和旅游对外交流活动。
16.拟定全区文化和旅游行业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贯彻执行从业人员职业资格管理规定。
17.负责机关、所属单位和所主管的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18.按照法律法规和市、区有关规定,承担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职责。
19.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构成
重庆市巴南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为区政府管理行政部门,内设六个科室,分别是办公室、公共服务科、产业发展科、资源开发科、市场管理科(行政审批科)、宣传营销科,编制18名,其中机关行政编制16名,机关后勤事业编制2名。下设6个事业单位,分别是区南温泉旅游发展中心、区文化执法支队、区休闲旅游管理服务中心、区图书馆、区文化馆、区文化遗产中心,均为一级预算单位。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3240.7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852.3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388.44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2020年减少341.43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拨款增加126.95万元,项目经费拨款减少468.38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3240.79万元,其中: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预算3093.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105.2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22.49万元,节能环保支出2.0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17.90万元。支出预算较2020年减少341.43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增加126.95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减少468.38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852.35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852.35万元,比2020年减少645.8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79.87万元,比2020年增加126.95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目标考核、退休人员健康休养费有所上涨,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2272.48万元,比2020年减少772.75万元,主要原因是文化产业专项资金和旅游发展专项资金均有所下降,主要用于公共文化服务、文物修缮、全域旅游创建及旅游宣传等重点工作。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 388.44 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388.44 万元,比2020年增加304.37万元,主要原因是该资金为2020年计划结转资金,主要用于旅游厕所、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及主城都市区旅游文化宣传。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11.19万元,比2020年增加3.0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3.50万元,与2020年持平,主要原因是严控出国人次;公务接待费1.69万元,与2020年持平,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00万元,比2020年增加3.00 万元,主要原因是从旅游执法大队调拨给我委公车一辆;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与2020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年无购车计划。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 126.89 万元,比上年增加 3.63 万元,主要原因为增加公车1辆,公车运行费有所上涨及工资上涨,引起计提工会经费、福利费等增加 。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08.80 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13.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95.8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408.8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13.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95.8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1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 2272.48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0年12月,本单位共有车辆2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 辆、执勤执法用车0 辆。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 0辆、执勤执法用车0 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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