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巴南区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重庆市巴南区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重庆市巴南区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为区文化旅游委管理的行政执法机构,机构规格为副处级。重庆市巴南区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以区文化旅游委的名义实施执法,统一行使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市场行政执法职责。
1.贯彻实施国家和重庆市有关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参与起草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业务规范和管理制度。
2.承担文化、文物方面的执法职能。
3.负责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方面的执法职能。
4.承担旅游市场方面的执法职能。
5.承担全区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组织协调。组织开展有关专项执法、异地执法,参与交叉执法、跨区域执法等工作。指导镇街文化和旅游市场行政执法工作。
6.承担“扫黄打非”有关工作任务。
7.承担文化和旅游市场投诉、举报受理工作。
8.完成区委、区政府和区委宣传部、区文化旅游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重庆市巴南区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设以下内设机构。
1.综合科。负责支队日常运转和重要事项督查督办;负责内部协调和对外沟通;承担支队文秘、档案、保密、信访、会务、对外宣传、政务公开等工作;承担信息化建设、财务管理、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管理、后勤保障和安全工作;负责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政治思想建设、纪律作风建设、队伍建设;负责干部人事、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负责办理人大、政协的建议、提案工作;负责行政执法汇总、统计工作。
2.法制科。负责对执法文书的规范性和合法性进行审核;完善文化市场行政执法的业务规范,制定执法管理制度,制定和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组织实施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执法案卷评查和评议考核制度、执法公示制度、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受理文化和旅游市场投诉、举报,承办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赔偿、行政听证等法律事务;承担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制定行政执法计划及有关专项执法方案;负责监督检查有关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负责指导镇街文化和旅游市场行政执法工作。
3.文化市场执法一大队:承担文化方面的执法职能。查处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违法行为;查处演出、艺术品经营及进出口等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查处文化艺术经营、展览展播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查处著作权侵权行为;查处图书、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等方面的违法出版活动和印刷、复制、出版物发行中的违法经营活动,查处非法出版单位和个人的违法出版活动;查处网络文化、网络视听、网络出版等方面的违法经营活动;配合查处生产、销售、使用“伪基站”设备的违法行为;承担文化、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方面的投诉、举报处置工作;统筹“扫黄打非”有关工作任务;组织开展有关专项执法,配合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开展交叉执法、异地执法、跨区域执法。
4.文化市场执法二大队:承担旅游市场、文物保护方面的执法职能。承担旅行社经营行为、旅游经营者(除旅行社外)经营行为、导游和领队以及旅游从业人员服务行为方面的执法职能;查处文物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依权限协调相关部门查处违反文物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承担旅游市场、文物保护方面的投诉、举报处置工作;组织开展相关的专项执法、异地执法等工作。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 446.9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46.9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2020年增加 190.69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职能调整,重庆市巴南区旅游监察执法大队(重庆市巴南区旅游质量监督所)划入重庆市巴南区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增加的人员以及新调入支队长、政委,相应增加的收入,其中:重庆市巴南区旅游监察执法大队(重庆市巴南区旅游质量监督所)划入重庆市巴南区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增加4名人员的收入;新调入支队长、政委增加2名人员的收入,共计增加6名人员的收入。基本支出预算拨款增加181.09万元,项目支出预算拨款增加 9.60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 446.9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0万元,教育支出预算0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预算369.5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45.0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15.9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16.35万元。支出预算较2020年增加190.69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增加 181.09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增加 9.60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46.9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46.92万元,比2020年增加190.6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85.32万元,比2020年增加181.09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职能调整,重庆市巴南区旅游监察执法大队(重庆市巴南区旅游质量监督所)划入重庆市巴南区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增加的人员以及新调入支队长、政委,相应增加的收入,其中:重庆市巴南区旅游监察执法大队(重庆市巴南区旅游质量监督所)划入重庆市巴南区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增加4名人员的收入;新调入支队长、政委增加2名人员的收入,共计增加6名人员的收入。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增加。基本支出主要用于保障本单位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61.60万元,比2020年增加9.60万元。在去年52万元的基础上压减20%减少预算10.40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职能调整,重庆市巴南区旅游监察执法大队(重庆市巴南区旅游质量监督所)划入重庆市巴南区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后增加旅游市场行政执法职能,增加的《旅游市场专项整治》项目,增加预算拨款20万元。项目支出主要用于文化市场专项整治、旅游市场专项整治、多功能监控系统运行、“扫黄打非”等重点工作。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 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0万元,比2020年增加0万元(本单位2021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0.46万元,比2020年增加0.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20年增加0万元;公务接待费0.46万元,比2020年增加0.2万元,主要原因是业务范围扩大;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2020年增加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20年增加0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 108.55万元,比上年增加44.96万元,主要原因为职能调整,人员在原9人的基础上增加6人的影响。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9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5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4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5.9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5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4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1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61.60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0年12月,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赵昌松 联系电话:023-662282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