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根据巴南机改发〔2019〕1号文件精神,组建重庆市巴南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不再保留重庆市巴南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划入的职责:原区卫生计生委职责;1、区民政局的老龄工作职责;2、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职责。原区卫生计生委职责:
(一)贯彻执行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落实卫生和计划生育地方标准和技术规范;负责协调推进全区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医疗保障,统筹规划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资源配置,编制和实施区域卫生和计划生育规划。
(二)负责制定全区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落实;根据国家检疫传染病和监测传染病目录,制定全区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计划;组织和指导全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收集上报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三)依法开展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的监测、调查、评估和监督工作;负责辖区传染病防治监督;组织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标准,负责食源性疾病及与食品安全事故有关的流行病学调查。
(四)负责组织拟订并实施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妇幼卫生发展规划和工作措施,负责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基本公共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均等化,完善基层卫生运行新机制和乡村医生管理制度。
(五)负责制定全区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全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制定医疗机构及其医疗服务、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以及采供血机构管理的规范、标准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国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准入、资格标准,制定和实施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和服务规范,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协调医疗投诉、纠纷的处置。
(六)负责组织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建立公益性为导向的绩效考核和评价运行机制,建设和谐医患关系,执行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
(七)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执行国家和市基本药物目录,组织遴选全区基本药物采购目录,制定药品、耗材、医疗器械的采购、配送、结算、使用的监管和实施办法。落实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重庆市补充药物目录市内生产药品的鼓励扶持政策。
(八)贯彻执行生育政策,组织实施全区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组织监测计划生育发展动态,提出计划生育安全预警预报建议;负责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工作;组织实施优生优育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政策,推动实施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促进计划,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数量。
(九)组织建立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和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等机制;负责协调推进有关部门、群众团体履行计划生育工作相关职责,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政策的衔接机制,落实稳定低生育水平政策措施。
(十)制定流动人口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制度并组织落实,推动建立流动人口卫生和计划生育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务工作机制。
(十一)组织拟订全区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发展规划,指导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全科医生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培养,贯彻落实国家住院医师和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
(十二)组织拟订全区卫生和计划生育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卫生和计划生育相关科研项目;参与制定医学教育发展规划,组织指导实施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
(十三)指导镇街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完善综合监督执法体系,规范执法行为,监督检查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查处违法行为;监督落实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
(十四)负责卫生和计划生育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和信息化建设等工作,依法组织实施统计调查,参与全区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根据上级要求,组织卫生和计划生育国际交流合作与卫生援外工作,开展与港澳台的交流与合作。
(十五)拟订全区中医中长期发展规划,并将其纳入全区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和战略目标。
(十六)负责区级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管理工作;负责在我区召开的国际性、国家、市和区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承担区委、区政府委托或指定的有关保健医疗方面的工作任务及相关事项。
(十七)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单位构成。
重庆市巴南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属于行政单位,内设12个科室;1个代管群团机构区计划生育协会;2个挂靠机构区卫生和计划生育信息服务中心、区老年活动中心;1个财务代管机构区红十字会;二级预算单位21个,分别为重庆市七人民医院、重庆市巴南区第二人民医院、重庆市巴南区南泉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重庆市巴南区一品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重庆市巴南区惠民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重庆市巴南区南彭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重庆市巴南区木洞镇中心卫生院、重庆市巴南区界石镇中心卫生院、重庆市巴南区接龙镇中心卫生院、重庆市巴南区东温泉镇中心卫生院、重庆市巴南区圣灯山镇卫生院、重庆市巴南区安澜镇卫生院、重庆市巴南区石龙镇卫生院、重庆市巴南区姜家镇卫生院、重庆市巴南区麻柳嘴镇卫生院、重庆市巴南区丰盛镇卫生院、重庆市巴南区二圣镇卫生院、重庆市巴南区双河口镇卫生院、重庆市巴南区石滩镇卫生院、重庆市巴南区天星寺镇卫生院、重庆市巴南区南彭街道物流基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三)机构改革情况。
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巴南区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要求,我委划入区民政局的老龄工作职责和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职责,区民政局下属事业单位区老年活动中心整体划转我委。根据机构改革方案,按相关的职责职能, 2019年对涉及的职业卫生健康服务专项经费6万元和全区老年事业专项经费32万元在执行中依法依规相应调整预算。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数99745.71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3015.79 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 万元,事业收入预算76729.92 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 万元,其他收入 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3620.31万元,主要是新增项目花溪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苦竹坝服务站经费300万元、区中医院手术室建设经费1700万元、登革热防治经费100万元、基层医疗发展资金700万元、李家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及设备购置508万元、创国家卫生区专项经费2000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数99745.71 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7.98万元,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99512.8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4.90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3620.31 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减少1583.55万元,项目支出增加5203.86 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3015.79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015.79万元,比2019年增加2992.9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886.79万元,比2019年减少1583.55万元,主要原因由于2019年己预发离退休人员的健康休养费和在编在册人员目标考核经费。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离退休人员健康休养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11129万元,比2019年增加4576.52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增项目花溪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苦竹坝服务站建设经费300万元、区中医院手术室建设经费1700万元、登革热防治经费100万元、基层医疗发展资金700万元、李家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及设备购置508万元、创国家卫生区专项经费2000万元等。
区卫生健康委2020年未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6.49万元,比2019年减少8.5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19年持平;公务接待费0.49万元,比2019年减少8.51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控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万元,与2019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19年持平。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326.33万元,比上年增加39.98万元,主要原因为人员增加后公用经费定额增加、交通补贴增加、计提经费增加。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总额5.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8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0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1129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19年12月,本单位共有车辆2辆,为应急保障用车。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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