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重庆市巴南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是从事公共卫生服务的财政全额拨款公益性事业单位,中心主要职责是:
1.开展疾病预防与控制工作。开展辖区内传染病、地方病与寄生虫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及其危险因素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分析、预测疫情和病情趋势,提出防控对策,评价防控效果;开展死因监测,评估人均期望寿命等工作。
2.开展消毒与病媒生物控制工作。开展疫源地消毒及病媒生物控制,重点行业与场所消毒指导与评价,指导消毒、杀虫和灭鼠,指导传染病医源性感染和医院感染的预防工作。
3.开展免疫规划工作。实施本辖区计划免疫,负责预防性生物制品的使用管理,监测和评价疫苗效果。具体负责制订本辖区疫苗使用计划,储存、运输和分发疫苗,维护冷链系统正常运转,指导预防接种门诊规范化建设、预防接种安全注射,建立和管理儿童预防接种信息系统,监测和调查免疫接种率、免疫效果,监测、调查和处理预防接种疑似异常反应及事故处置等工作。
4.承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任务。制定辖区内应急预案和技术方案、组建应急队伍和专家库、建立健全预测预警机制,储备应急物资,开展相关知识技能培训和演练,承担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报告与预警,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核实、报告、调查和处置,参与公共卫生风险评估,开展自然灾害救灾防病等工作。
5.开展健康危害因素监测与控制工作。开展辖区内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等健康领域危害因素监测与控制、评价与预警、流行病学调查等工作;在资质范围内开展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职业健康检查。
6.承担食品安全风险食源性疾病的监测和预防工作。开展辖区内食源性疾病和食品污染物的监测和报告,食品污染、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的流行病学调查和处置。
7.开展人群营养监测与营养改善工作。执行营养改善规划和方案,承担营养监测、调查、报告工作,组织开展城乡居民的营养教育指导,参与营养相关重大事件的调查与处理。
8.开展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制订辖区内健康教育、健康促进方案,开展健康教育活动项目,制作和发放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材料,指导、检查城市社区和农村基层卫生服务机构健康教育活动并评估效果。
9.开展技术与应用研究指导工作。指导辖区内医疗机构、城市社区和农村基层卫生服务机构的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参与疾病预防控制的应用性研究,应用适宜技术。
10.开展实验室检测检验与评价工作。开展疾病预防控制实验室网络和质量控制体系建设,加强实验室质量控制、安全防护和管理,引进应用相关的新技术、新方法,开展常规微生物和寄生虫检测检验、常见健康影响因素、有害有毒因素及中毒事件毒物的检测、病原学鉴定,按规定安全收集、管理菌种和病种。受委托开展与卫生监督执法相关的检验检测及技术仲裁等工作。
11.承担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重大公共卫生相关工作。组织指导、培训和督导辖区内城市社区和农村基层卫生服务机构开展传染病防控、免疫规划、健康教育、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包括肿瘤、心脑血管事件)危险因素监测和报告,筛查高危人群,建立居民健康档案,老年人健康管理、落实相关防控措施,考核与评价防控效果。
12.开展疫情及健康相关因素信息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内疾病预防控制信息平台建设、信息系统管理、信息利用和服务等工作。
13.提供其他社会公益性公共卫生服务。提供公共卫生技术服务、参与重要接待任务、大型活动的公共卫生保障工作。
14.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 单位构成
重庆市巴南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内设11科,即:办公室、财务科、物资保障科、质量管理科、传染病防控与免疫规划科、慢性病与地方病防控科、卫生检验科、学校卫生与职业卫生科、环境卫生与食品卫生科、戒毒治疗科、健康教育科。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数1466.2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466.2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 万元,事业收入0 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 万元,其他收入 0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175.63 万元,主要原因由于2019年己预发离退休人员的健康休养费和在编在册人员目标考核经费。
(二)支出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数1466.28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132.11 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272.81万元,住房保障61.36 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175.63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减少175.63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66.28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66.28万元,比2019年减少175.6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5.63万元,比2019年减少175.63万元,主要原因由于2019年己预发离退休人员的健康休养费和在编在册人员目标考核经费,主要用于保障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项目支出0万元,比2019年0万元持平。
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0年未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 “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21.31万元,比2019年减少6.6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19年0万元持平;公务接待费0.31万元,比2019年减少3.69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1万元,比2019年减少3万元,主要原因是车辆减少1辆;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19年持平。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2.8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12.8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8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0年无项目支出,未设置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19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7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7辆。2020年无一般公共预算车辆采购预算。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卢胜利 联系方式: (卢胜利,电话:023-66230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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