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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 11500113009307156W/2019-15939
- [ 发文字号 ]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巴南区人民政府
- [ 有效性 ]
- [ 成文日期 ]
- 2019-02-22
- [ 发布日期 ]
- 2019-02-25
重庆市巴南区信访办公室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附件2
重庆市巴南区信访办公室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一是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研究部署和指导推动本区群众工作。
二是贯彻落实中央和市委关于用群众工作统揽信访工作的决策和部署,指导镇街、区级部门干部下访群众工作,组织实施镇街、区级部门干部下访群众及维护稳定工作的目标管理。
三是受理、交办、转送群众提出的利益诉求事项,严格按照《信访条例》相关规定依法处理。
四是监督检查有关群众利益政策的贯彻落实,协调督办重大疑难信访问题,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五是分析、研判社情民意,开展调查研究,为区委、区政府决策服务。
六是组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指导开展信访稳定风险评估及维稳预案的制定。
七是牵头协调各镇街和区级部门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协调处理群众到区集访和各类群体性事件,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八是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单位构成。
中共重庆市巴南区委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信访办公室和区信访投诉受理中心(六级职员事业单位),内设综合科(干部下访群众服务科)、接访办信科(人民建议征集办)、复查复核科、维稳科、信访投诉受理中心(综合科、网络舆情科、民生110办公室)共7个科室。
二、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65.93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65.93万元,比2018年增加205.6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79.52万元,比2018年增加99.28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增加,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及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386.41万元,比2018年增加106.41万元,主要原因是按要求增加了项目经费,主要用于增加访调对接专项经费及退役人员帮扶解困补助经费。2019年区信访办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11.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18年相同;公务接待费5.3万元,与2018年相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万元,与2018年相同;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18年相同。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部门运行经费(即公用经费)。2019年区信访办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171.05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及”三公”经费等支出。
2、政府采购情况。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4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19年项目支出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86.41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19年12月,本单位共有车辆1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 辆。
五、专业性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张蕾 联系方式:023-662197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