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巴南区自然灾害预警预防中心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重庆市巴南区自然灾害预警预防中心属七级职员事业单位,由区气象局代管,核定事业编制6名,实有在职5人,单位主要职能是负责全区自然灾害预警预防的有关工作;承担自然灾害应急联动预警平台的建设、运行、维护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区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工作;负责全区预警信息发布渠道的建设、维护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区自然灾害共享数据库的建设、维护和管理工作等等。
二、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5.93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5.93万元,比2017年增加21.8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5.93万元,比2017年增加33.69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21.56万元;公用经费及计提经费增加12.13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0万元,比2017年减少11.84万元。
2018年无政府性基金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和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1.5万元,与2017年持平。其中:公务接待费1.5万元,与2017年持平。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部门运行经费(即公用经费)。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75.93万元,比2017年增加33.69万元,增长79.76%。主要原因:一是由于新增人员及调资原因,人员经费增加21.56万元;二是公用经费调标及计提经费增加12.13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办公费、差旅费、邮电费、公务接待费、物业管理费及邮电费等等。
2.政府采购情况:2018年无政府采购预算。
3.绩效目标情况:2018年无项目支出预算,未设置项目绩效目标。
五、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