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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巴南区自然灾害预警预防中心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附件2

重庆市巴南区自然灾害预警预防中心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单位主要职能是负责全区自然灾害预警预防的有关工作;承担自然灾害应急联动预警平台的建设、运行、维护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区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工作;负责全区预警信息发布渠道的建设、维护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区自然灾害共享数据库的建设、维护和管理工作等等。

(二)单位构成。重庆市巴南区自然灾害预警预防中心属七级职员事业单位,由区气象局代管,核定事业编制6名,实有在职5人。

二、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9.73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9.73万元,比2018年增加1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9.73万元,比2018年增加13.8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和公用经费上涨等,人员经费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公用经费主要用于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0万元,与2018年持平,主要原因是为了方便管理,本单位将项目统一放在气象局代为管理,所以预警中心未再申报项目。

重庆市巴南区自然灾害预警预防中心2019年未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1.5万元,与2018年持平。其中:公务接待费1.5万元,与2018年持平。  因公出国(境)费用 0 万元,与2018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0  万元,与2018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费  0 万元,与2018年持平。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2、政府采购情况。2019年无政府采购预算。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19年无项目支出预算,未设置项目绩效目标。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18年12月,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

五、专业性名词解释(纳入公开范围的部门必须填写!)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肖梦洁     联系方式:肖梦洁,电话:023-62292576

文件下载:

区自然灾害预警预防中心2019年部门预算附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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