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重庆市巴南区物业管理服务中心属事业单位,我中心主要职能是负责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的事务性和服务性工作;协调物业企业与业主、业主与业委会、业主与业主之间涉及物业管理方面的矛盾。
(二)单位构成。
巴南区物业管理服务中心设置4个内设机构,综合科负责人事、会务、接待、车辆管理、后勤服务等;业务科负责物业矛盾纠结排查调处、处置群众来信、来访和投诉、处置物业小区房屋及设施设备安全隐患等;资金管理科负责管理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统计报表编制工作、对单位经济活动进行预测、分析、控制和考核等;审批科负责审核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申请、对通过审核的小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项目组织招投标,确定具备施工资质的单位组织施工,对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档案建档及管理。
二、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47.4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7.42万元,比2017年增加80.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7.42万元,比2017年增加72.06万元,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等,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0万元,比2017年减少8万元。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5.2万元,跟2017年预算一致。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17年减少0 万元;公务接待费2.2万元,跟2017年预算一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跟2017年预算一致;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跟2017年预算一致。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部门运行经费(即公用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11.56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85.68万元,增长331%。主要用于:办公费及印刷费、邮电费、咨询费、手续费、差旅费等。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18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0万元。
五、专业性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三)“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