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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巴南区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重庆市巴南区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属房管局举办的公益一类六级职员事业单位,内设6个科室,分别是办公室、财务科、廉租房管理科、公租房管理科、直管公房管理科、工程维护科。

主要职能:为全区保障性住房提供管理保障。负责宣传和执行国家廉租住房保障、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房(安置房)、直管公房等有关住房保障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负责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直管公房等保障性住房资金的监督和管理;负责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有关基础数据资料的建档和信息管理及报送工作;负责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房(安置房)、直管公房等保障性住房的申请审核以及廉租住房分配、租赁补贴发放工作;负责廉租住房、经济适用房(安置房)建设项目管理的事务性工作,直管公房改造工作;负责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直管公房的租金基数管理、收缴和维修管理;负责保障性安居工程报表统计工作;负责城市社会房屋(包括住宅和非住宅)租赁登记工作;负责白蚁防治的指导、协调工作;配合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直管公房小区所在镇街、居委会做好相关社会事务管理工作;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786.69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86.69万元,比2017年增加26.6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78.24万元,比2017年增加186.65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支出增加262.22万元、商品服务支出比上年增加305.3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减少380.94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及生活补助,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308.45万元,比2017年减少159.96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房屋合同成本费、办公设备采购、公租房申请审核和政策宣传费等项目支出,主要用于全区直管公房和廉租住房的日常维修及养护、廉租房物业管理费、办公楼租金等重点工作。

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0万元,比2018年增加或减少 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故无数据。

三、 “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50万元,比2017年增加2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接待费5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5万元,比2017年增加2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 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增加预算公务用车数。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部门运行经费(即公用经费)。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500.09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305.37万元,增长156.83%。主要用于:办公费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2、政府采购情况。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18年项目支出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08.45万元。

五、专业性名词解释(纳入公开范围的部门必须填写!)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区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2018年部门预算附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