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巴南区城乡建设委员会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承担规范全区城乡建设管理秩序的责任;统筹协调推进城乡建设;承担监督管理建筑市场、勘察设计市场的责任;统筹协调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负责规范和指导镇村建设;监督管理房地产开发和保障性住房建设;协调建设领域矛盾纠纷工作;承担推进建设科技进步和建筑节能的责任;负责建筑从业人员培训管理;负责全区民防工作;承担国防动员委员会人民防空办公室的工作;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单位构成:重庆市巴南区城乡建设委员会内设8个科室(办公室、政工科、发展计划科、城镇建设科、建筑管理科、建筑节能和设计科、人防工程科、指挥通信科),下设6个事业单位(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区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站、区城乡建设综合执法队、区城镇化工作管理服务中心、区城市建设综合开发服务中心、区人防应急指挥所)。
二、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246.3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46.32万元,比2017年增加670.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22.32万元,比2017年增加466.15万元,主要原因是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缴费和机关事业单位公用经费(定额)调标;项目支出324.00万元,比2017年增加204.00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历年巴渝新居建设支出等,主要用于支付我区部分镇街巴渝新居建设项目工程款。
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年初未安排政府基金预算收支,与上年持平。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27.50万元,与2017年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17年持平;公务接待费6.50万元,与2017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1.00万元,与2017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17年持平。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部门运行经费(即公用经费)。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596.20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289.85万元,增长95%,主要是2018年我区公用经费(定额)提标,主要用于:办公费及印刷费、咨询费、邮电费、电费、水费、差旅费和物管费等支出。
(二)政府采购情况。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95.8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65.8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18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324.00万元。
五、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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