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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巴南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中心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从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二)单位构成

重庆市巴南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中心属事业单位,内设3个科室,分别是综合科、补偿安置1科、补偿安置2科。

二、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74.9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74.92万元,比2018年增加59.9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74.92万元,比2018年增加59.98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支出和人均公用经费增加,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0万元,与2018年金额一致,无变化。

重庆市巴南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中心2019年未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6.5万元,比2018年减少1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5万元,比2018年减少1万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无公务接待费用支出,因此相对减少2019年此项费用的预算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万元,与2018年金额一致,无变化。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19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0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18年12月,本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

五、专业性名词解释(纳入公开范围的部门必须填写!)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万沁沁        联系方式: 023-66277772


区征收中心2019年部门预算附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