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重庆市巴南区物业管理服务中心属事业单位,我中心主要职能是负责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的事务性和服务性工作;协调物业企业与业主、业主与业委会、业主与业主之间涉及物业管理方面的矛盾。
(二)单位构成。
巴南区物业管理服务中心设置4个内设机构,综合科负责人事、会务、接待、车辆管理、后勤服务等;业务科负责物业矛盾纠结排查调处、处置群众来信、来访和投诉、处置物业小区房屋及设施设备安全隐患等;资金管理科负责管理物业项维修资金、统计报表编制工作、对单位经济活动进行预测、分析、控制和考核等;审批科负责审核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申请、对通过审核的小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项目组织招投标,确定具备施工资质的单位组织施工,对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档案建档及管理。
二、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90.83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90.83万元,比2018年增加43.4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0.83万元,比2018年增加43.41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增一名在职员工,公用经费人均增加等,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临聘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
巴南区物业管理服务中心2019年未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5.2万元,与2018年一致。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已2018年一致;公务接待费2.2万元,与2018年一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与2018年一致;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18年一致。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总额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19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0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18年12月,本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0辆、执勤执法用0辆。
五、专业性名词解释(纳入公开范围的部门必须填写!)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 桂青 联系方式: 023-662165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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