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巴南区防汛抗旱指挥部 关于印发《巴南区2022年防汛抗旱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防指各成员单位,有关单位:
为切实抓好今年的防汛抗旱工作,经区防汛抗旱指挥部领导同意,现将《巴南区2022年防汛抗旱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重庆市巴南区防汛抗旱指挥部
2022年3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巴南区2022年防汛抗旱工作要点
为切实做好今年的防汛抗旱工作,全力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2022年巴南区防汛抗旱工作要点。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切实践行习近平总书记“两个坚持、三个转变”防灾减灾救灾理念,筑牢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安全发展理念,确保守住不发生重特大水旱灾害责任事故和群死群伤事件“两条底线”,立足“防大汛、抗大旱、抢大险、救大灾”,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夯实防汛抗旱基础,有力抢险救灾,全力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二)基本目标。
坚决防止重特大水旱灾害责任事故和群死群伤事件,坚决防止水库溃坝和堤防决口,努力降低水旱灾害死亡人数,努力降低水旱灾害直接经济损失。
二、主要任务
(一)强化组织领导,压实防汛抗旱责任
1.压实镇(街)防汛抗旱属地责任。落实党委领导下的行政首长负责制,继续执行汛期党政领导“双值班”制度和区领导包镇(街)、镇(街)领导包村(居)、村(居)干部包户的“三级分片包干责任制”。临灾临险时,分级进行即时“叫应”,领导深入包干片区一线指挥。各镇(街)要根据领导干部换届情况,及时将防汛抗旱行政责任人报区防汛办备案。区防汛办要提请区委常委会或政府常务会至少研究1次防汛抗旱工作。(责任单位:区防汛办、各镇街)
2.压实部门防汛抗旱属事责任。坚持防汛抗旱工作部门负责制,区防指各成员单位履行本行业领域防汛抗旱工作直接监管职责。区应急局、区水利局、区气象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城市管理局、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交通局、区文化旅游委、区农业农村委、巴南海事处、区消防救援支队、安能集团重庆分公司等行业主管部门和单位要至少组织召开1次会议部署行业范围内的防汛抗旱工作。区防指各成员单位要动态更新公示本部门本单位的防汛抗旱责任人,监督指导主管的重要设施、重要区域的管护单位落实并公示防汛抗旱政府行政、主管部门、管护单位责任人(以下简称防汛抗旱“三个责任人”)。(责任单位:区防指各成员单位)
3.压实企事业单位防汛抗旱主体责任。按照“谁管护谁经营谁负责”原则,水库、电站、堤防、铁路、公路、电力、通信、供水、排水、供气、港航等企事业单位承担经营管护对象的防汛抗旱主体责任,要动态更新并挂牌公示防汛抗旱“三个责任人”,将防汛抗旱工作纳入“一线岗位责任制”工作职责,做到事有人管、责有人担。(责任单位:各有关单位)
(二)强化预防治理,夯实防汛抗旱基础。
4.扎实推进水库除险加固。制定安全鉴定计划,按照规定时限和程序开展安全鉴定,提高鉴定成果质量。完成“十三五”期间已实施除险加固的小型病险水库遗留问题整改,科学编制水库除险加固实施方案和实施计划,按计划组织实施。对分散管理的小型水库全面推行专业化管护模式。(责任单位:区水利局,各镇街)
5.实施防洪工程提升行动。积极推动国家“172”“150”等重大水利工程和中小型水库建设。加快长江干流及重要支流防洪治理,对防洪不达标的重点河段进行综合治理。(责任单位:区水利局、相关镇街)
6.推进城市易涝点整治。加快推进《重庆市统筹沿江防洪排涝和城市建设开展基础设施灾后重建试点工作实施方案》项目落地。完成主城都市区中心城区易涝点整治,动态更新易涝点台账,限期整治销号。(责任单位:区住房城乡建委,相关镇街)
7.整治一批防洪风险点。动态更新防洪重点区域及薄弱环节风险点(简称防洪风险点)台账,明确防洪风险点识别和销号标准,制定销号计划,逐年整治销号。(责任单位:区水利局,区住房城乡建委,相关镇街)
8.提升监测预警能力。依托重庆市巴南区预警信息发布中心,新建一批X波段相控阵雷达、自动气象站,推进水文站网优化调整,建设基于云构架和灾害发生位置,面向指定区域、指定人群快速推送信息的智能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实现预警信息精准发布到人。(责任单位:区气象局、区水利局,有关镇街)
(三)强化应急应对,有力有序抢险救灾。
9.修编防汛抗旱预案方案。区防指组织修编区级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区防指成员单位编制本行业本单位专项应急预案。各镇(街)编制本辖区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各水库(水电站)管理单位编制汛期调度运用计划和防汛抢险应急预案。各单位要按照预案要求组织开展实战化演练。(责任单位:区防指及成员单位,各镇街,各水库(水电站)管理单位)
10.加强流域洪水应急联动。加强同市水利局、长江上游水文局的汇报衔接,加密我区中小河流水文监测预报,按计划调度各类水利工程,科学拦洪错峰削峰,建立上下游、左右岸的应急联动机制。(责任单位:区防指、区水利局)
11.强化应急准备。组织开展防汛抗旱业务大培训,提升基层从业人员业务能力。复盘典型洪旱灾害,组织开展抗洪抢险、抗旱救灾大演练。开展防汛抗旱物资大维护,针对性采购补充高科技装备。(责任单位:区防指及成员单位、各镇街)
12.滚动预报预警。区防指在汛期重要时段组织趋势分析,遇强降雨天气、强对流天气即时加密会商,及时发布预警信息。运用山洪灾害自动监测预警信息系统,联动山洪灾害监测预警员开展雨前排查、雨中巡查、雨后核查,强化山洪灾害监测预警。继续在全区推广安装气象信息共享APP,优化智能短信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将气象、洪旱信息预报预警到村到人。(责任单位:区防指、区水利局、区气象局)
13.建立极端暴雨管控机制。区防指成员单位要根据《重庆市巴南区应对极端暴雨灾害应急处置方案》(巴汛办发〔2021〕18号),细化本行业本单位应急响应措施,极端状况下,果断采取停工、停学、停业、停运、停航措施。(责任单位:区防指及成员单位)
14.提前转移避险。各单位要配备应急救援力量,临灾时,将队伍装备前置到灾害高风险地区,确保应急时赶得到、用得上。要将临灾临险时“转移谁、谁组织、何时转、转到哪、如何管”5个关键环节工作清单化、责任化,挂牌公示。(责任单位:区防指及成员单位,各镇街)
15.全力救灾重建。各镇街牵头,组织完成洪水淹没区域清淤消杀、受损基础设施恢复重建、受影响企业商铺复工复产,快速恢复灾区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区应急局会同区财政局积极争取上级支持,及时划拨救灾资金、调拨救灾物资,全力保障灾后重建工作的顺利推进。(责任单位:区应急局、区财政局,各镇街)。
(四)强化监督检查,推动工作落到实处。
16.汛前组织专项检查。在汛前,按照管护单位(村居)自查、镇(街)检查、部门抽查的方式,以河库塘坝闸堤等涉水工程、雍水桥梁、排水沟渠、水文监测等设施,防洪不达标区域、城镇低洼区域、涉水旅游景区、山洪灾害易发区等区域为重点,聚焦防汛准备工作,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建立隐患台账,制定整改措施,汛前完成整改。(责任单位:区防指及成员单位,各镇街)
17.汛后组织冬春防汛抗旱基础设施检查。区防指组织应急、水利、住房城乡建设、城市管理、交通等部门成立联合检查组,聚焦水毁设施修复、病险水库整治、城市易涝点整治、应急避险工程等重点开展检查督查,督促推动防汛抗旱基础设施建设。(责任单位:区防指及相关成员单位,各镇街)
18.全年常态开展“日周月”排查。聚焦山洪地质灾害易发区、城镇易涝区、江河两岸防洪不达标区域、临江经营场所、病险水库等重点区域,危旧房屋、工棚、旅游景区、学校、养老院等重点部位,采取村(居)日巡查、镇(街)周检查、区级部门月抽查的方式,常态化开展“日周月”隐患排查。(责任单位:区防指成员单位,各镇街)
19.严格开展水旱灾害调查。水旱灾害发生后,迅速分级组织开展灾害调查,查明灾害原因、后果和责任,分析总结经验教训。发生3人以下死亡失踪的洪旱灾害事件,由区防指成立灾害调查组开展调查,形成调查报告报区政府和市防指。(责任单位:区防指及各成员单位)
(五)强化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风险意识。
20.围绕典型案例开展大反思。对照河南郑州“7·20”特大暴雨灾害调查报告,深入开展大讨论大反思大整改,让党员干部真正警觉起来、行动起来,推动各级各部门补齐防灾救灾工作短板。(责任单位:各单位)
21.加强宣传教育。聚焦阶段性工作重心,定期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及时将决策部署、应对措施传递到社会大众。以“5·12”防灾减灾日、世界水日和中国水周等为契机,强化科普宣教,通过制作播放典型案例宣教片、编制应知应会手册等方式,推动防汛抗旱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提高市民主动避险意识和能力。(责任单位:区防指各成员单位、各镇街)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镇(街)、区防指各成员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把防汛抗旱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精心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担当,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二)强化人员保障。各单位要认真汲取河南“7.20”特大暴雨灾害暴露的“水利专业人员不足,技术力量薄弱”等教训,强化干部配备,从事防汛抗旱工作人员力量只能配强,不能削弱。
(三)要强化资金保障。将防汛抗旱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积极安排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加强资金使用监管,务必专款专用。
(四)强化考核奖惩。将防汛抗旱工作目标纳入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防治工作考核体系,严格制定考核标准,落实奖惩措施。
重庆市巴南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3月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