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巴南区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 关于印发巴南区森林防灭火工作十条措施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森防指各成员单位,南温泉旅游发展服务中心:
为切实做好森林防灭火工作,有效保护全区森林资源安全,区森林草原防灭会指挥部结合实际制定了我区森林防灭火工作“十条措施”,现印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高度重视。各单位要增强大局意识,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严格落实“十条措施”,确保不发生森林火灾,为党的二十大召开营造国泰民安的社会环境。
二、细化分工。各镇街、区级有关部门要根据《巴南区森林防灭火工作“十条措施”》要求,细化分解本地区、本行业领域、本单位“十条措施”具体任务,确保责任落实到人、落实到山头地块、落实到森林防灭火工作的各个环节。
三、强化措施。全区上下要持续固化和提升“十条措施”,各镇街、区级有关部门认真结合本地区、本行业、本领域实际,严格落实森林防灭火各项工作措施,要多举措防范化解森林火灾风险。要切实提升应急处置和保障能力,一旦发生火情,快速出击,“打早、打小、打了”,坚决避免小火酿成大灾。
重庆市巴南区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
2022年3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巴南区森林防灭火工作“十条措施”
1.责任落实。逐级签订森林防火责任书,确保完成率达到100%;各镇街每块林地都要明确镇街级领导、村社干部和护林员,并将责任人姓名、联系方式、管护范围图在责任区醒目位置制牌公示,有变化及时更新。
2.体系建设。各镇街要健全“六有”体系(即:有班子、有机制、有预案、有队伍、有物资、有演练);各村居要建立“九个一”工作机制(即:一个机构、一个值班室、一个物资库、一支队伍、一个责任网格、一套预防制度、一个宣传喇叭、一次培训演练、一个应急处置方案),明确具体内容。
3.卡点设置。各镇街和国有林场在主要入山口科学设置森林防火检查站,每个检查站配备1-2名看守人员,严格落实“八个一”护林工作职责,实行扫码入林、登记造册制度,并发放森林防火宣传单,对火种、易燃易爆物品一律实行集中保管。
4.巡护管控。各镇街和国有林场根据天气情况,督促落实护林员在管护范围内每日开展巡山护林,及时发现并处置野外违法违规用火行为,建立并完善护林员日常考核机制,将护林员履职情况与绩效考核挂钩。
5.重点管理。在重点时段、重点区域,加强对重点人员管控,落实到人并建立台账,实行“一对一”重点防范跟进措施。
6.宣传引导。各镇街要通过悬挂警示牌、张贴防火标语等形式开展全方位、多形式的森林防火宣传,确保森林防火进村入户宣传全覆盖。要在重点林区、旅游景区、森林公园等重点区域醒目位置设置固定宣传标语,突出野外违法违规用火的反面典型案例警示教育,查处一起、教育一片、震慑一方。
7.隐患排查。林业部门要牵头督查并指导各镇街、行业主管部门、森林经营主体开展隐患排查,建立台账、列出责任整改清单,消除隐患。
8.值班值守。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在重点时段随机抽查值班值守情况,发现问题,通报整改。一旦发生火情,要严格落实“有火必报”“报扑同步”,杜绝迟报瞒报等情况。
9.应急处置。各镇街组建综合应急救援队,有森林防灭火任务的村居要成立10人以上的专兼职扑火队伍,同时配齐、配足森林防灭火物资,强化日常训练、演练,各队伍接到火情处置任务后要迅速整装出发,确保“打早打小打了”。
10.执纪问责。发生1起人为引起森林火情的,全区通报;发生2起人为引起森林火情的,由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指挥长或常务副指挥长约谈该镇街主要领导;发生3起及以上人为森林火情或1起及以上一般森林火灾的,镇街主要领导在区政府常务会议作出书面反思,同时对相关责任人,按有关规定严肃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