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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500113709450703N/2024-00071
- [ 发文字号 ]
- [ 主题分类 ]
- 安全生产监管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巴南区应急局
- [ 有效性 ]
- [ 成文日期 ]
- 2024-06-03
- [ 发布日期 ]
- 2024-06-03
巴南区“10·23”一般道路交通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报告
巴南区“10·23”一般道路交通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报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的通知》(安委办〔2021〕4号)和《巴南区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暂行工作办法》(巴南安办〔2022〕19号)等规定,区安委办牵头成立了由区应急局、区公安分局、区交通局、区总工会和姜家镇人民政府等单位派员组成的巴南区“10·23”一般道路交通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组(以下简称“评估组”),对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评估。现将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事故基本情况
2022年10月23日9时45分许,重庆珞捷物流有限公司所属的渝D32*27重型半挂牵引车牵引渝D2*89挂重型自卸半挂车,行驶至重庆市巴南区省道207线135km+200m姜家镇文石村炸房湾公交站路段时,与同向行驶的渝C0R*76号普通二轮摩托车相撞,造成两车受损、摩托车驾驶人鲜某容受伤,后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的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区政府依法组成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并形成《巴南区“10·23”一般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以下简称《事故调查报告》)。2023年4月28日,《事故调查报告》经区政府批复结案后依法向社会进行了公布。
二、评估工作组织及开展情况
评估组依据《事故调查报告》,采取调阅事故原始档案、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和听取汇报等方式,对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事故防范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综合评估。
三、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王某,渝D32*27重型半挂牵引车牵引渝D2*89挂重型自卸半挂车驾驶人,按照《事故调查报告》的责任认定及处理建议,涉嫌交通肇事罪。2023年8月8日,区人民法院对王某作出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的刑事处罚。2023年8月28日,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对王某作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
四、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一)事故有关单位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重庆珞捷物流有限公司,注册地为重庆市江津区。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加强公司安全生产工作。一是针对本次事故,公司认真分析事故原因,并依据相关规定给予本次事故的相关责任人作出罚款的处罚,同时责令相关责任人员书面检讨。二是针对本次事故特点制定了整改措施。三是通过驾运宝线上学习的方式组织驾驶人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引导驾驶人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按章操作。四是严格执行本单位重新制定的《驾驶员安全操作规程》《车辆技术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奖惩制度》等制度,倒逼驾驶人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按章操作。
(二)道路行驶车辆监管部门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事故发生后,高度重视,严格按照《事故调查报告》的要求,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一是印发并执行了《关于开展重点路段渣土车交通违法行为调度整治工作的通知》等,要求各勤务大队在城市主次干道、国省道、农村道路,重点查处货车超载、超速、疲劳驾驶和无证驾驶等交通违法。二是区交巡警支队将辖区交通管理工作职责落实到人,实行辖区包干管理制度,落实了领导包片,民警包段工作职责。三是2022年10月至2023年10月,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开展货车交通违法整治300次,查处各类车型交通违法行为828246起,其中货车超载4351起,货车超速19177起,货车闯禁49620起。四是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辖区交巡警大队共开展货车交通违法整治400余次,查处各类车型交通违法行为93026起,其中货车交通违法行为5911起。辖区交巡警大队加强对S103省道和S207省道等国省县道事故高发路段的整治工作,排查道路交通隐患17处,所有隐患均及时上报并跟进整改结果。五是辖区交巡警大队采取进企业开安全警示会、赶集日宣传和开学第一课等形式深化交通安全宣传,进一步增强交通参与者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
五、评估结论意见
经评估,相关部门严格按照区政府批复意见,对该起事故有关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员作出了相关处理。事故企业吸取事故教训,落实了《事故调查报告》提出的事故防范措施整改。相关部门坚持以案促改,举一反三,切实采取有效管控措施,加强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
巴南区“10·23”一般道路交通
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组
重庆市巴南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代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