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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南花溪“10·3”一般道路交通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报告


巴南花溪“10·3”一般道路交通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报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的通知》(安委办〔2021〕4号)和《巴南区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暂行工作办法》(巴南安办〔2022〕19号)等规定,区安委办牵头成立了由区应急管理局、区公安分局、区交通运输委、区市场监管局、区城市管理局、区总工会、花溪街道办事处等部门和单位派员组成的巴南花溪“10·3”一般道路交通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组(以下简称“评估组”),对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评估。现将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事故基本情况

2022年10月03日10时0分,重庆卡驿运输有限公司所属的渝DJ0*60号重型特殊结构货车,由内环华陶立交方向往融汇路口方向行驶至重庆市巴南区两桥连接道融汇路口,与先锋公交车站路沿石及隔离花台接触后向左侧侧翻,造成一人死亡,三人受伤,七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区政府依法组成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并形成《巴南花溪“10·3”一般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以下简称《事故调查报告》),《事故调查报告》于2023年5月22日经区政府批复结案依法向社会进行了公布。

二、评估工作组织及开展情况

评估组依据《事故调查报告》,采取调阅事故原始档案、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和听取汇报等方式,对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事故防范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综合评估。

三、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一)对相关责任单位的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重庆卡驿运输有限公司。区应急管理局已按照《事故调查报告》的责任认定及处理建议,对其作出了人民币32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在媒体上公开曝光并录入信用体系,罚款到期未缴纳已申请强制执行。

(二)对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1.胡某,渝DJ0*60号重型特殊结构货车驾驶人。按照《事故调查报告》的责任认定及处理建议,涉嫌交通肇事罪。2023年9月19日,区人民法院对胡某作出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的刑事处罚。依据法院的判决,2024年1月5日,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对胡某作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

2.简某勇,重庆卡驿公司法定代表人。区应急管理局已按照《事故调查报告》的责任认定及处理建议,对其作出了人民币1.2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罚款到期未缴纳已申请强制执行。2023714日,区交通运输委相关负责人对简某勇进行约谈。

(三)对调查中发现的其他问题落实情况

1.小郭汽修厂。按照《事故调查报告》的责任认定及处理建议,区交通运输委已按照职能职责范围划分移交大渡口区交通运输委依法处理。

2.重庆北安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及其管理人员和重庆海坂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及其管理人员。按照《事故调查报告》的责任认定及处理建议,区市场监管局已按照职能职责范围划分分别移交江北区市场监管局和大渡口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处理。

3.重庆建工南海混凝土有限公司。按照《事故调查报告》的责任认定及处理建议,区应急管理局已按照职能职责范围划分移交大渡口区应急管理局依法处理。

四、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一)事故有关单位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重庆卡驿运输有限公司,注册地为重庆市綦江区。自评估工作启动以来,评估组多次尝试,均无法与其法定代表人简某勇取得联系,对《事故调查报告》提出的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意见落实情况,事故企业未提供相关文件佐证资料。

(二)道路行驶车辆监管部门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事故发生后,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高度重视,严格按照《事故调查报告》的要求,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一是落实责任追究。2024年1月5日对胡某作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行政处罚。二是加大货车违法整治,印发《关于做好2022年10月社会面交通公共宣传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各勤务公巡大队在城市主次干道、国省道、农村道路开展货车超载、超速、非法改装等重点违法行为整治。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在2022年10月至2023年10月,开展货车交通违法整治300余次,查处各位车型交通违法行为82万余件,罚款8274万多元。其中所涉李家沱勤务二大队在2023年1月自2024年3月开展货车交通违法整治400余次,查处各车型交通违法行为9万余件,其中货车违法行为5911件,货车超载898件。三是积极主动指导督促镇街道安办和派出所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工作,组织辖区镇街、派出所、客运场站、重点运输企业和外卖企业开展10次道路交通安全联席会,针对交通情况复杂、车流量大、行人横穿现象严重等现象有针对地开展宣传、隐患排查和路面执法,加强交通参与者道路交通安全意识。

五、评估结论意见

经评估组调查了解,相关部门严格按照区政府批复意见,对该起事故有关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员作出了相关处理。鉴于事故企业重庆卡驿运输有限公司目前的安全管理现状,及该公司注册地在綦江区,办公点在巴南区的情况,评估组提出如下意见:

一是建议区交通运输委督促该企业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二是建议函告綦江区交通运输委,督促该企业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巴南花溪“10·3”一般道路交通事故   

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组      

重庆市巴南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代章)

              


文件下载:

花溪“10·3”卡驿 评估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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