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引号 ]
- 11500113709450703N/2024-00156
- [ 发文字号 ]
- [ 主题分类 ]
- 安全生产监管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巴南区应急局
- [ 有效性 ]
- [ 成文日期 ]
- 2024-12-25
- [ 发布日期 ]
- 2024-12-25
重庆内环巴南段“3·29”一般道路交通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报告
重庆内环巴南段“3·29”一般道路交通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报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的通知》(安委办〔2021〕4号)和《巴南区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暂行工作办法》(巴南安办〔2022〕19号)等规定,区安委办牵头成立了由区应急管理局、区公安分局、区交通运输委、区总工会等部门和单位派员组成的重庆内环巴南段“3·29”一般道路交通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组(以下简称“评估组”),对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评估。现将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事故基本情况
2023年3月29日1时25分许,钟**驾驶渝D**6重型自卸货车由重庆市内环快速路巴南立交往茶园立交方向行驶,行至重庆市内环快速路巴南段下行小泉隧道往吉庆隧道方向33千米+904米处时,追尾撞击前方同车道内由黄**驾驶超载、车辆出现故障的渝D**0重型半挂牵引车所牵引的渝A**2挂号重型栏板半挂车,造成渝D**6重型自卸货车驾驶人钟**死亡、两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区政府依法组成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并形成《重庆内环巴南段“3·29”一般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以下简称《事故调查报告》),《事故调查报告》于2023年11月17日经区政府批复结案依法向社会进行了公布。
二、评估工作组织及开展情况
评估组依据《事故调查报告》,采取调阅事故原始档案、查阅相关文件资料等方式,对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事故防范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综合评估。
三、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对相关责任单位的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重庆创融运输有限公司。2023年12月15日,区交通运输委已按《事故调查报告》责任认定及处理建议将其移交江津区交通运输委依法处理。
四、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重庆创融运输有限公司,吸取“3·29”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加强公司的安全管理工作。一是加强对驾驶人的安全教育培训,通过线上和线下培训方式,对所属驾驶人开展安全培训,包含警示教育、案例分析、法律法规、了解新能源汽车操作规程等内容;二是加强对所属车辆的日常维护和检查,通过“日、周、月”排查,记录排查出的车辆安全隐患,并督促车辆整改闭环,对照重大事故隐患台账排查,并记录;三是定期对所属车辆开展二级维护。
五、评估结论意见
经评估,各部门严格按照区政府批复意见,对该起事故有关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员作出了相关处理。事故企业吸取事故教训,落实了《事故调查报告》提出的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重庆内环巴南段“3·29”一般道路交通事故
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组
重庆市巴南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代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