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网行政规范性文件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重庆市巴南区支持企业发展
壮大政策措施的通知
巴南府办发〔2025〕8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区属国有公司,有关单位:
《重庆市巴南区支持企业发展壮大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政策措施》)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认真贯彻落实。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区发展改革委反映。
一、加大宣传解读。各单位要加大对“政策措施”申报标准、程序等内容的宣传解读,确保政策有效传导至企业,让企业切实感受到政策红利,有效提高企业升规意愿。
二、抓好指导服务。各单位要帮助企业用足用好“政策措施”,为企业提供政策智能推送、快捷申报等服务,营造助企惠企的良好氛围,不断提升企业获得感、满足感。
三、强化统筹落实。区发展改革委强化统筹,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明确工作责任,合力推动“政策措施”尽快落地,切实培育企业发展壮大,赋能我区经济高质量发展。
附件:重庆市巴南区支持企业发展壮大政策措施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4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重庆市巴南区支持企业发展壮大政策措施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高效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着力培育壮大市场主体,营造良好营商环境,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全力推动我区经济高质量发展,特制定如下政策措施。
一、鼓励工业企业升规
对首次纳入规模以上统计的工业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户。(牵头单位:区经济信息委,配合单位:区财政局)
二、鼓励服务业企业升规
对首次纳入规模以上统计的服务业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3万元/户。(牵头单位:区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区财政局)
三、鼓励商贸企业升限
对首次纳入限额以上统计的商贸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3万元/户。(牵头单位:区商务委,配合单位:区财政局)
四、其他需要说明事项
2025年1月1日及以后符合政策条件的企业可按照本政策执行。对国家、重庆市出台的相关支持政策,巴南区全面贯彻落实。区级同类政策标准不一致的,以此为准,不重复享受。
本政策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截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