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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巴南区水利局 关于新建重庆至万州铁路巴南区境内跨河桥梁 (改线方案)洪水影响评价的批复

重庆铁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新建重庆至万州铁路巴南区境内跨河桥梁(改线方案)洪水影响评价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收悉。我局对《报告》进行了专家评审。工程防洪评价单位重庆西科水运工程咨询中心向我局报送了根据专家意见修改的《报告》(报批稿),并通过复核。根据河道管理有关规定和评审意见,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该项目位于重庆市境内,线路自重庆枢纽重庆东站引出,沿长江向东经南岸、巴南、涪陵、丰都、忠县至万州,沿线途经重庆境内6个区县,正线总长258.6km,起点桩号DK0+0.00,止点桩号DK258+599.95。2021年4月,国铁集团鉴定中心在北京组织召开了渝万高铁初步设计审查会,对初步设计线路方案提出了修改意见,为于巴南区境内设置车站留有余地,对巴南区境内线路方案进行了调整。改线方案在巴南区境内依次跨越小河沟、双河河、芋荷沟、狮子沟、五布河、杨柳沟等6条河流,架设桥梁3座,分别为DK230+749江林村双线特大桥、DK241+343五布河双线特大桥、DK242+802马家湾双线大桥;以下穿隧道形式下穿夹柴沟、堰河沟、学堂沟,涉及下穿隧道3处。

二、同意《报告》(报批稿)中确定的防洪标准。该项目涉及的3座桥梁均在重庆外环高速路以外,设计防洪标准采用100年一遇,校核防洪标准采用300年一遇;DK230+749江林村双线特大桥跨小河沟3#~4#墩段、跨双河河18#~20#墩段、跨双河河45#~49#墩段)、DK242+802马家湾双线大桥跨杨柳沟段4处河道整治工程设计防洪标准均为50年一遇,校核标准均为100年一遇;均符合《防洪标准》(GB50201-2014)、《重庆市主城区防洪规划报告(2016-2030)》和《铁路工程水文勘测设计规范》(TB 10017-99)的要求。

三、同意《报告》中的涉河建设方案。

(一)下穿隧道

新线位方案于木洞镇栋青村(线路里程DK245+280)、丰盛镇前丰村(线路里程DK236+670)、双河口镇石门村(线路里程DK228+300)采用下穿隧道形式分别下穿夹柴沟、堰河沟、学堂沟。

(二)DK230+749江林村双线特大桥

该桥在丰盛镇王家村,桥长2593.775m,孔跨布置为32.7m简支梁(跨双河河段、跨芋荷沟段、跨狮子沟段)或64m连续刚构(跨小河沟段),桥面宽5m,跨越小河沟、双河河、芋荷沟、狮子沟,跨小河沟左岸3#、右岸4#桥墩涉水,梁低最低标高223.86m,跨双河河两岸 18#~20#桥墩、26#~27#墩、45#~49#桥墩涉水,梁低最低标高214.927m,跨芋荷沟左岸58#桥墩涉水,梁低最低标高213.708m,跨狮子沟右岸 76#桥墩涉水,梁低最低标高214.818m。

(三)DK241+343五布河双线特大桥

该桥在木洞镇杨家洞村,桥长1794.7m,孔跨布置为(68+128+128+68)m连续刚构,桥面宽5m,跨越五布河,两岸26#、27#桥墩涉水,涉河桥梁底缘最低高程277.169m。

(四)DK242+802马家湾双线大桥

该桥在木洞镇雁坝村,桥长338.1m,跨越杨柳沟,两岸1#墩左肢、右肢,2#墩左肢、右肢,3#墩左一肢、右一肢、右二肢,4#墩左二肢、左一肢、右一肢、右二肢,5#墩左二肢、左一肢、右一肢,6#墩左二肢、左一肢涉水,大桥采用四线简支梁桥型,孔跨布置为32.7m简支梁,涉河桥梁底缘最低高程296.357m。

(五)河道整治(补救措施)

拟对DK230+749江林村双线特大桥跨小河沟段(3#~4#墩段),跨双河河段(18#~20#墩、45#~49#墩),DK242+802马家湾双线大桥跨杨柳沟段4段河道进行河道整治,整治明渠长度分别为68m、92m、110m、230m,均采用梯形断面明渠形式,底宽分别为4.0m、6.0m、6.0m、6.0m, 边坡均为1:1.5。明渠出口30m范围内采取防护措施。整治工程设计水位以下采用框格+干砌块石护坡。工程等别为Ⅳ级(灌排渠沟工程),建筑物级别为Ⅴ级。

(六)河道扩挖(补救措施)

拟对DK230+749江林村双线特大桥跨双河河段(26#~27#墩)、芋荷沟段(58#~59#墩)以及DK241+343五布河双线特大桥跨五布河段采取河道扩挖补偿措施,扩挖段长度分别为39m、40m以及145m,开挖坡比分别是1:2,1:2,1:2。扩挖后河道宽度可分别达到7~22m、6~18m、95~260m,边坡采用混凝土框格防护,框格内填充30cm厚干砌石,在坡脚处设混凝土镇脚。

四、有关要求

(一)你公司应进一步优化拟建工程设计方案,尽可能减少对河道的侵占。河道管理范围内不得建设其它永久性碍洪建(构)筑物。

(二)你公司应妥善处理占地补偿等第三方合法水事权益。

(三)你公司应充分重视河道保护工作,严禁向河道内弃土弃渣,及时清除河道管理范围内施工临时设施,保障河道行洪通畅。

(四)你公司应加强汛期安全管理,确保人员安全。该工程开工前,你公司应编制施工期及运行期防汛应急预案,报巴南区防汛指挥机构和我局备案。

(五)你公司在工程开工前应将施工安排报我局备案;在工程开工时由我局监督工程施工放样;在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按照批复文件的要求施工,不得越线施工,并接受我局的监督管理,服从防汛指挥机构和我局的统一指挥;在工程竣工验收时应邀请我局参加,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应报我局备案。

(六)该工程若与该河段未来水利规划相冲突,则应当无条件支持国家水利发展规划,不得提出相关阻碍水利规划实施的要求。

(七)本行政许可决定有效期为2年,自签发之日起计算。期满后,若该工程未开工建设,或未取得有关部门的审批、核准,本行政许可决定自行失效;需延续有效期的,你公司应在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提出延期申请。工程建设过程中涉河建设方案有较大变更的,也应按规定重新办理许可手续。




                                   重庆市巴南区水利局

                                   2021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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