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巴南区水利局关于水投龙洲湾储备地道路工程水保方案的批复
重庆市水投集团土地储备整治有限公司:
你单位提交的重庆水投龙洲湾储备地道路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申请表(项目编码2018-500113-48-01-049357)和《重庆水投龙洲湾储备地道路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提出审查意见,原则同意该水土保持方案。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
该项目位于巴南区龙洲湾街道,道路全长761.65m,包含B1和B2两条道路,其中B1路长569.824m,B2路长191.826m,均为城市支路。标准横断面宽16m,双向两车道,设计速度20km/h。总占地面积1.87hm2(18657m2),其中永久占地1.17hm2(主要为路基工程),临时占地0.70hm2(主要为临时边坡)。该工程建设开挖土石方10.38万m3,回填土石方1.24万m3,余方9.14万m3,余方运至巴南区红炉村弃土场回填,运距约2.5km。项目计划2022年5月开工,2023年2月完工,总工期10个月。项目主体工程总投资3197.60万元,其中土建投资为2496.52万元,资金来源为业主自筹。
二、水土保持方案总体意见
(一)基本同意主体工程水土保持分析与评价。
(二)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1.87hm2。
(三)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执行建设类一级防治标准。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目标。
(五)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和分区防治措施。
(六)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进度安排。
三、水土保持投资
项目水土保持总投资为604.29万元,其中主体已列投资531.27万元,方案新增投资73.02万元。在方案新增投资中,工程措施费3.15万元,临时措施费30.69万元,独立费用34.01万元(监测措施费8.79万元,监理费1.06万元),基本预备费2.56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2.61万元(26119.8元,计征面积为18657 m2)。
四、有关工作要求
(一)严格按方案要求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各类施工活动要严格限定在用地范围内,严禁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植被。根据方案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和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进度,严格控制施工期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
(二)切实做好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加强水土流失动态监控,并按规定向我局提交监测实施方案、季度报告和总结报告。应当随主体工程监理开展水土保持监理工作,确保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质量和进度。
(三)本工程的地点、规模如发生重大变化,应及时补充或修改水土保持方案,报我局审批。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如需作出重大变更的,也须报我局批准。
(四)按照重庆市水利局《关于转发<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的通知》(渝水﹝2017﹞255号)规定,在项目投产使用前,你单位要及时展本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工作,并向我局报备。
本批文有效期为三年,自签发之日起计算。期满后,若该工程未开工建设,本批文自行失效。
重庆市巴南区水利局
2022年2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