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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 11500113009307324Y/2023-00029
- [ 发文字号 ]
- 巴取水〔2023〕1号
- [ 主题分类 ]
- 水利、水务
- [ 体裁分类 ]
- 行政许可
- [ 发布机构 ]
- 巴南区水利局
- [ 有效性 ]
- [ 成文日期 ]
- 2023-02-10
- [ 发布日期 ]
- 2023-02-17
重庆市巴南区水利局关于重庆市巴南区石龙镇花石社区饮水工程取水许可申请的批复
巴取水〔2023〕1号
重庆市巴南区水利局
关于重庆市巴南区石龙镇花石社区饮水工程取水许可申请的批复
重庆市巴南区石龙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送的《取水许可申请书》(项目代码:5001132023109853)《重庆市巴南区石龙镇花石社区饮水工程水资源论证报告表(报批稿)》等资料收悉,根据评审专家组意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取水许可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批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花石社区饮水工程位于巴南区石龙镇白马村,该工程已建成为石龙镇花石社区和白马村狮子坝社区及周边村社提供生活用水,取水水源为花石河,原许可取水量1万m³,后因供区增大,用水量增大。根据重庆市水资源管理条例规定,应重新进行水资源论证。
二、取水量及取水方式
根据《重庆市巴南区石龙镇花石社区饮水工程水资源论证报告表(报批稿)》(以下简称《报告表》),同意花石社区饮水工程从花石河取水。本工程年取水量3.19万m³。
取水方式为提水。
三、取水水源可靠性
据《报告表》,花石河可满足向花石社区饮水工程年供水3.19万m³取水水量的要求。
花石河水质可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指标》(GB3838-2002)Ⅲ类水质标准限值要求,取水水源水质可靠。
四、退水方式
本项目排放的废水主要包括净水厂设备清洗等产生的废水2.8m3/d,污水经过厂区污水管网收集后,经管道排入厂区附近的水田中,用以农业灌溉;社区居民生活污水16.6m3/d,经生态净水塘处理后排入蒲河,退水对蒲河及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五、取退水影响
原则同意本工程取退水对水功能区及第三方取用水户影响较小的结论。
六、节水评价
原则同意对节水评价的分析。
七、取供水计量
你单位应当组织安装符合国家相关技术质量标准的取(退)水)计量和在线监测设施,本工程提出的节水设施、计量和监测设施等应与本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计量和监测设施投入使用后,应定期进行检定或者校核,保证设施正常使用和量值的准确、可靠;落实并安装数据传输设施,确保工程取(退)水计量信息的系统接入。
八、取水工程核验
鉴于本工程为已建工程,请你单位及时向我局提出取水工程验收申请,经验收合格后核发取水许可证。
九、其他要求
若本工程建设规模、取水地点、取水量和取水用途等发生变化,应重新进行水资源论证,重新申请取水。
此复。
重庆市巴南区水利局
2023年2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