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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巴南区水利局关于巴南区普通干线公路(柴坝互通-圣灯山景区)公路工程水土保持方案不予行政许可的通知

重庆畅宜达建设有限公司:

你单位提交的《巴南区普通干线公路(柴坝互通-圣灯山景区)公路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送审稿)》收悉。我局于2023327日组织专家对该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进行了技术评审,质量评定等级为不合格,专家组不同意通过技术评审。因不满足许可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我局决定对巴南区普通干线公路(柴坝互通-圣灯山景区)公路工程水土保持方案不予行政许可,请贵单位督促方案编制单位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再行报审。

你单位如不服本通知的决定,可以在接到本通知之日起60日内向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或重庆市水利局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接到本通知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巴南区普通干线公路(柴坝互通-圣灯山景区)公路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专家评审意见

重庆市巴南区水利局

 202346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重庆长水勘测设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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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巴南区普通干线公路(柴坝互通-圣灯山景区)公路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专家评审意见.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