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巴南区水利局关于智慧总部新城(首开区)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横一路)水土保持方案不予行政许可的通知
重庆智慧总部新城建设有限公司:
你单位提交的《智慧总部新城(首开区)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横一路)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送审稿)》收悉。我局于2023年3月31日组织专家对该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进行了技术评审,质量评定等级为不合格,专家组不同意通过技术评审。因不满足许可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我局决定对智慧总部新城(首开区)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横一路)水土保持方案不予行政许可,请贵单位督促方案编制单位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再行报审。
你单位如不服本通知的决定,可以在接到本通知之日起60日内向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或重庆市水利局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接到本通知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智慧总部新城(首开区)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横一路)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专家评审意见
重庆市巴南区水利局
2023年4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重庆联航土地勘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