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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巴南区水利局关于重庆市巴南区高峰水库改变主要用途的批复

重庆国际生物城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你司《关于重庆市巴南区高峰水库工程任务调整的函》(国际生物城函2023179号)和相关材料(项目代码:2016-500113-78-01-004211)收悉。根据《重庆市水利工程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规定,现准予行政许可如下:

一、工程位置及任务

巴南区高峰水库位于巴南区木洞镇水口寺村,原设计是一座以灌溉为主兼有防洪功能的小(2)型水库。

二、工程主要指标

巴南区高峰水库坝址控制流域面积0.88km2,坝址以上主河道长度1.827km,河道平均比降26.0‰。水库大坝为均质土坝,水库正常蓄水位为289.19m,相应库容为29.52万m3;设计洪水位为289.95m,相应库容为34.74万m3;校核洪水位为290.16m,相应库容为37.62万m3。设计洪水标准采用20年一遇校核洪水标准200年一遇。枢纽工程为Ⅴ等,主要建筑物为5级,次要建筑物为5级。           

三、改变后的工程主要用途

根据《重庆国际生物城总体规划》,巴南区高峰水库所在地块为绿化用地,周边以居住用地和工业用地为主,并有少量商业用地。目前水库原设计灌区范围内土地已全部占用开发,渠系已不存在,且水库周边无灌溉要求。水库原有设计任务已不具备实现条件,同意巴南区高峰水库功能任务调整为城市景观水体,并有防洪功能,水库现状防洪标准不变。

四、其他

(一)你司应严格按照城市景观水体要求调度运用,落实水库库区保护措施。

(二)你司应尽快修订水库应急预案、调度规程、制定调度运用计划并报我局审批。

重庆市巴南区水利局

2023年9月11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