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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巴南区水利局关于巴南经济园区界石工业园S标准分区配套设施工程(第一批)水土保持方案


重庆融智畅达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你单位提交的巴南经济园区界石工业园S标准分区配套设施工程(第一批)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申请(项目代码:2020-500113-48-01-145881)收悉。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规定,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水土保持方案总体意见

(一)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51.87hm2

(二)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执行西南紫色土区建设类项目一级防治标准。

(三)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目标。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和分区防治措施。

(五)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进度安排。

二、水土保持投资

水土保持总投资为5725.88万元,其中主体工程设计中已有水土保持措施投资为5423.06万元,方案新增投资为302.82万元。新增投资中工程措施投资27.65万元,植物措施投资34.88万元,临时措施投资47.45万元,独立费用58.04万元,水土保持监测费49.15万元,基本预备费13.03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72.62万元(726160.40元)。

三、工作要求

(一)根据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认真做好项目建设过程中水土流失防治工作,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二)严格按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各类施工活动要严格限定在用地范围内,严禁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植被。根据方案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和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进度,严格控制施工期间水土流失。

(三)切实做好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加强水土流失动态监控,并按规定向我局提交监测实施方案、季度报告和总结报告。

(四)结合主体工程监理,按照水土保持监理标准和规范开展水土保持施工监理,确保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质量和进度。

(五)请项目法人接到本行政许可后,按照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重庆市水利局《关于水土保持补偿费划转税务部门征收有关事项的公告》(2020年第12号)规定,立即向巴南区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六)该项目的地点、规模如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发生重大变更,应补充或修改水土保持方案,及时向我局办理变更审批手续。确需在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专门存放地外新设弃渣场的,可按照水利部令第53号规定执行。

(七)按照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规定,应及时在投产使用前组织开展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在水土保持措施验收通过3个月内,向我局报备验收材料(包括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和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等)。

(八)本行政许可有效期为3年。水土保持方案自批准之日起满3年,生产建设项目方开工建设的,其水土保持方案报我局重新审核。

附件:1.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特性表

          2.巴南经济园区界石工业园S标准分区配套设施工程(第一批)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专家评审意见   

    

重庆市巴南区水利局

                                2024731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重庆渝南水利电力工程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附件1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特性表

项目名称

巴南经济园区界石工业园S标准分区配套设施工程(第一批)

流域管理机构

长江水利委员会

涉及省(市、区)

重庆市

涉及地市或个数

/

涉及县或个数

巴南区

项目规模

市政道路9613.618m/9条,为城市主干路、次干路、支路,标准路幅宽度1640m;桥梁1020m/6座;改沟及涵洞819.3m/5处。

总投资

(万元)

73739.02

土建投资(万元)

61516.95

动工时间

20234

完工时间

202512

设计水平年

2026

工程占地(hm2

51.87

永久占地(hm2

30.61

临时占地(hm2

21.26

土石方量(万m3

挖方

填方

借方

余(弃)方

160.78

241.34

95.86

15.30

重点防治区名称

重庆市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

地貌类型

构造剥蚀丘陵地貌

水土保持区划

西南紫色土区

土壤侵蚀类型

水力侵蚀

土壤侵蚀强度

轻度

防治责任范围面积(hm2

51.87

容许土壤流失量[t/(km2•a)]

500

土壤流失预测总量(t

4923

新增土壤流失量(t

2379

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等级

西南紫色土区一级防治标准

防治指标

水土流失治理度(%

97

土壤流失控制比

1.0

渣土防护率(%

94

表土保护率(%

92

林草植被恢复率(%

97

林草覆盖率(%

27

防治分区

工程措施

植物措施

临时措施

路基工程防治区

主体已列:截水沟2503m,排水沟704m,马道排水沟4243m,雨水管网14933m,透水砖铺装7.72hm2

方案新增:表土剥离0.47m3,表土回覆0.65m3

主体已列:植草护坡1.21hm2,三维网植草护坡8.85hm2,格构护坡2.64hm2,行道树9595株;中央绿化带1.15hm2,人行道绿化带0.52hm2

方案新增:边坡绿化补植0.64hm2

主体已列:车辆冲洗池3座,临时苫盖950m2

方案新增:车辆冲洗池1座,临时苫盖10000m2,临时拦挡1195m

桥梁工程防治区

主体已列:马道排水沟634m,桥梁排水管2214m

方案新增:表土剥离0.13m3,表土回覆0.26m3,土地整治0.49hm2

主体已列:植草护坡0.08hm2,三维网植草护坡0.48hm2

方案新增:桥下绿化0.49hm2

主体已列:临时苫盖300m2

方案新增:临时苫盖300m2,临时拦挡361m

改移工程防治区

方案新增:表土剥离0.45m3,表土回覆0.19m3

主体已列:草皮护坡0.95hm2

方案新增:临时苫盖500m2

施工生产生活防治区

主体已列:场地绿化0.21hm2

临时便道防治区

方案新增:土地整治0.83hm2

主体已列:植被恢复0.83hm2

方案新增:临时苫盖3000m2

表土堆放场防治区

方案新增:土地整治0.83hm2

主体已列:植被恢复0.83hm2

方案新增:临时拦挡407m,堆土面苫盖8000m2

投资(万元)

2437.19

3044.54

51.32

水土保持总投资(万元)

5752.88

独立费用(万元)

58.04

监理费

(万元)

5.25

监测费(万元)

49.15

补偿费(元)

726160.40

方案编制单位

重庆渝南水利电力工程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

重庆融智畅达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黄洪岭

法定代表人

车小平

地址

重庆市巴南区鱼洞江洲路16

地址

重庆市巴南区界石镇石桂大道1611-1

邮编

401320

邮编

401320

联系人及电话

郝世瑜/136*****278

联系人及电话

李豪/177*****339

传真

023-66223214

传真

-

电子邮箱

306918067@qq.com

电子邮箱

509018088@qq.com

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00113795879214T

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00113MA7J7N4U9M








附件2

巴南经济园区界石工业园S标准分区

配套设施工程(第一批)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专家评审意见

2024718日,重庆市巴南区水利局组织召开了《巴南经济园区界石工业园S标准分区配套设施工程(第一批)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以下简称《水保方案》)专家评审会。重庆市巴南区水利局、重庆融智畅达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法人)、重庆渝南水利电力工程勘察设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报告编制单位)的代表参加了会议。会议成立了由刘昌红同志任组长,胡高峰、廖明同志为成员的专家组。专家组成员会前详细审阅了《水保方案》,会上认真听取了报告编制单位的汇报,并对方案进行了深入的讨论。根据“办水保〔2023177号”、“水保监〔202063号”“渝水〔2018267号”、“渝水规范〔20212号”,专家组对《水保方案》进行了质量评分,质量评定等级合格,同时提出了修改意见。于2024729日提交了修改完善后的《水保方案》,经专家组复核,形成专家评审意见如下:

一、方案编制依据

(一)编制目的和意义明确,所依据的法律法规、部委规章、规范性文件、规范标准和技术文件及采用的资料基本正确。

(二)同意设计水平年为2026年。

(三)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等级为西南紫色土区建设类项目一级防治标准,防治目标基本合理,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51.87hm2

二、项目概况

项目概况阐述基本清楚。工程位于巴南区界石镇、南泉街道,西邻内环快速路,东至东城大道,南至石桂大道。为其他城建工程,属新建建设类项目,建设单位为重庆融智畅达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市政道路9条、桥梁6座、河道改道4处及涵洞1处。市政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城市次干路、城市支路,设计速度为3050km/h,标准路幅宽为1640m,沥青混凝土路面。

项目由路基工程、桥梁工程、改移工程、施工生产生活区、临时便道、表土堆放场六部分组成。路基工程全长9613.618m/9条,包括H1路、H2路、H4-2路、H11路、H13路、Z2-2路、Z3路、Z4路、Z5路等;桥梁工程全长1020m/6,包括H1桥梁、Z22号桥梁、Z23号桥梁、Z3桥梁、Z4桥梁、Z5桥梁等;改移工程总长819.3m,包含1处排水涵洞和4处河道改道工程;施工生产生活区3处;临时便道总长754m/3条;新增表土堆放场1处。道路全线拆迁建筑物2.44hm2,涉及农房77栋,拆迁电力电讯线7根,拆迁长度7km,拆迁安置采用货币补偿方式,均由地方政府负责迁建,不纳入本工程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

工程总占地面积51.87hm2,其中永久占地30.61hm2,临时占地21.26hm2。工程已于20234月开工建设,因资金困难于202312月停工,计划于202410月复工,预计202512月全面竣工,总工期约33个月。工程建设挖填土石方总量约402.12m3(自然方,下同),其中开挖160.78m3(含表土1.05m3),回填241.34m3(含表土1.05m3),借方约95.86m3,弃方约15.30m3(均为软弱土)。借方来源为区域水土保持评价项目—巴南区智能装备制造产业园和南彭中心区A32-1A33-1A34-1 地块(渝水许可〔202312号),综合运距约3km;弃方全部运至龙洲湾红炉生态修复消纳场回填复垦,综合运距约17km。工程主体总投资约73739.02万元,其中土建投资约61516.95万元,资金来源为业主自筹。

三、项目水土保持评价

(一)基本同意对主体工程选址水土保持评价。

(二)基本同意建设方案与布局水土保持评价。

(三)对主体工程设计中水土保持措施的界定基本合理。

四、水土流失预测

(一)项目区水土流失以水力侵蚀为主,原地貌年平均土壤侵蚀模数1954t/(km2.a)

(二)工程扰动地表面积51.87hm2,工程损毁植被面积16.10hm2

(三)本工程在建设过程中可能造成的土壤流失总量4923t,其中原生土壤流失量为2832t,新增土壤流失量为2379t。计算结果表明,路基工程区是水土流失的重点监测区域,施工期是本方案水土流失的重点监测时段。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的危害性分析。

五、水土保持措施

(一)基本同意工程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划分路基工程防治区、桥梁工程防治区、改移工程防治区、施工生产生活防治区、临时便道防治区、表土堆放场防治区6个一级防治区。分区基本合理。

(二)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布设基本恰当。

(三)由主体工程设计中具有水保功能的措施和本方案新增的防治措施所组成的水土流失防治体系基本合理。

1.路基工程防治区

施工前,主体设计已在H11K0+150处、H4-2路未施工段起点、Z5路起点处的车辆进场出入口处分别修建了1座车辆冲洗池。施工中,主体已对部分裸露地表及边坡采用了密目网进行临时苫盖;已在H4-2路、H11路、Z3路、Z4路部分路段边坡实施了植草护坡和格构护坡,并在该路段边坡坡顶设置了截水沟;已在H2路、H4-2路、H11路、Z3路、Z4路部分路段实施了透水砖、雨水管网以及栽植了行道树。

复工前,方案设计在H2路未完工段K0+315处车辆进出口处设置1座车辆冲洗池,对进出车辆进行泥沙冲洗;对H1路未施工段K0+000K0+200段、K0+333K0+542段、K1+183K1+337.53段内耕植土进行表土剥离,剥离的表土部分直接装填至编织袋内,其余运至表土堆放场进行存放。

后续施工中,主体设计在未施工完毕路段及未开工路段边坡坡顶红线范围内离坡脚0.5m处设排水沟,在红线范围内离坡顶外1m处设截水沟,并在分级边坡马道0.5m以外设置马道排水沟,所有截排水沟水流均排至道路雨水管网内;沿道路人行道下布设雨水管网;方案设计在未实施挡墙的临河一侧以及高填方边坡坡脚采用编织土袋挡墙进行临时拦挡;对未施工完毕路段及未开工路段边坡进行表土回覆后实施植草护坡、三维网植草护坡、格构护坡进行边坡绿化;在裸露地表、未及时进行边坡防护裸露的坡面以及临时堆土区域采用防雨布进行临时苫盖;对H4-2K0+908K1+090右侧、Z3K0+800K1+080段左侧、Z4K0+750K1+125左侧边坡已枯死植被路段进行补植。

施工后,主体设计沿未施工完毕路段人行道下布设雨水管网及人行道上铺设透水砖;在H1路、Z3路、Z5路中央绿化带经表土回覆后进行绿化;在H1路人行道两侧经表土回覆后设置人行道绿化;对未施工完毕路段人行道树圈内经表土回覆后栽植行道树。

2.桥梁工程防治区

施工期间,主体设计已在H1桥梁裸露地表及边坡采用了密目网进行临时苫盖。复工前,方案设计对未开工Z22号桥梁和Z4桥梁内耕植土进行表土剥离,剥离的表土部分直接装填至编织袋内,其余运至表土堆放场进行存放。

后续施工中,主体设计在桥梁锥坡马道内设置马道排水沟,所有排水沟水流均排至河道内;对边坡进行表土回覆后实施植草护坡、三维网植草护坡进行边坡绿化;在桥梁内设置桥梁排水管。方案设计在桩基临河侧采用编织土袋挡墙进行临时拦挡;在裸露地表、未及时进行边坡防护裸露的坡面以及临时堆土区域采用防雨布进行临时苫盖;

施工后,对桥下施工扰动区域经土地整治后撒播草籽进行绿化处理。

3.改移工程防治区

复工前,方案设计对未施工段内耕植土进行表土剥离,剥离的表土部分装入编织袋内,其余运至表土堆放场堆存。

后续施工中,方案设计在裸露地表、裸露边坡以及临时堆土区域采用防雨布进行临时苫盖。

施工后,主体设计对草皮护坡区域回覆表土后绿化边坡。

4.施工生产生活防治区

施工中,主体设计已在场地内实施场地绿化。

5.临时便道防治区

后续施工中,方案设计对裸露地表采用防雨布临时苫盖。

施工后,对临时便道土地整治后采用撒播草籽绿化。

6.表土堆放场防治区

堆土前,方案设计在表土堆放场堆土坡脚设置填土编织土袋进行临时拦挡。表土堆存中,对堆土面采用防雨布进行临时苫盖。表土回覆完毕后,经土地整治后采用撒播草籽绿化。

六、水土保持监测

水土保持监测方案基本可行,在开展监测工作时应进一步完善和优化。

七、水土保持投资估算及效益分析

(一)投资估算编制依据正确,费用及定额选择基本合理,编制深度基本满足要求。

(二)经审核,水土保持总投资为5725.88万元,其中主体工程设计中已有水土保持措施投资为5423.06万元,方案新增投资为302.82万元。新增投资中工程措施投资27.65万元,植物措施投资34.88万元,临时措施投资47.45万元,独立费用58.04万元,水土保持监测费49.15万元,基本预备费13.03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72.62万元(726160.40元)。

(三)效益分析方法正确,分析结果基本合理。

八、水土保持管理

方案中提出的水土保持管理基本可行。

九、评审结论

本水土保持方案符合《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GB50433-2018)规定及相关要求,报告格式规范、内容完整,技术方案基本可行。同意该方案报告通过评审。

                       专家组组长:

                          2024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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