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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巴南区水利局关于巴南区农旅合项目-二圣至黄金大道连接线升级改造工程弃渣场变更水土保持方案补充报告书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重庆畅宜达建设有限公司:

你单位提交的巴南区农旅合项目-二圣至黄金大道连接线升级改造工程弃渣场变更水土保持方案补充报告书审批申请(项目代码:2019-500113-54-01-061528)收悉。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规定,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水土保持方案总体意见

(一)方案编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部委规章、规范性文件、规范标准和技术文件及采用的资料基本正确。

(二)基本同意弃渣场选址的分析与评价。

(三)基本同意弃渣场主体设计水土保持措施的分析与评价。

(四)基本同意弃渣场的级别与设计标准。

(五)基本同意弃渣场水土保持措施布局和典型措施设计。

二、水土保持方案投资

弃渣场变更水土保持方案静态总投资为477.52万元,其中主体工程设计中已有水土保持措施投资为456.82万元,方案新增投资20.70万元。新增投资中工程措施费6.48万元,施工临时措施费7.64万元,工程独立费用4.00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2.57万元(计征面积18381m2,补偿费为25733.4元)。

四、有关工作要求

(一)切实做好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加强水土流失动态监控,并按规定向我局提交监测实施方案、季度报告和总结报告。

(二)做好弃渣场及运渣道路的水土保持工作,不定期管护排水沟、沉沙池及绿化措施,确保边沟通畅、沉沙清淤、植被恢复良好,遏制人为水土流失。

(三)请你司依据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及批复意见,做好水土保持设施自验工作,并向我局报备。

附件:巴南区农旅合项目-二圣至黄金大道连接线升级改造工程弃渣场变更水土保持方案补充报告书专家评审意见

   

    

重庆市巴南区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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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重庆渝南水利电力工程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附件

巴南区农旅融合项目—二圣至黄金大道连接线

升级改造工程弃渣场变更水土保持方案补充报告书

专家评审意见

2024716日,重庆市巴南区水利局组织召开了《巴南区农旅融合项目—二圣至黄金大道连接线升级改造工程弃渣场变更水土保持方案补充报告书》(以下简称《水保方案》)专家评审会。重庆市巴南区水利局、重庆畅宜达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法人)、重庆渝南水利电力工程勘察设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报告编制单位)的代表参加了会议。会议成立了专家组,专家组成员会前详细审阅了《水保方案》,与会人员会上认真听取了报告编制单位的汇报,进行了深入讨论。根据“办水保〔2023177号”、“水保监〔202063号”和“渝水〔2018267号”,专家组对《水保方案》进行了质量评分,质量评定等级合格。报告编制单位会后对《水保方案》进行了修改完善,2024724日,项目法人提交了《水保方案》(报批稿)。经专家组复核,形成专家评审意见如下:

一、项目简况

(一)工程组成、布局及建设情况介绍较完整。巴南区农旅融合项目—二圣至黄金大道连接线升级改造工程属新建建设类项目,建设性质为改、扩建。道路设计等级为三级公路,双向两车道,路基宽7.5m,行车道宽6.5m,设计速度30km/h,最大纵坡8%

项目由路基工程、桥梁工程、弃渣场、施工便道、表土堆放场五部分组成。路基工程共涉及2条道路,总长10546m,其中主线长10466m,连接线长80m。主线共设桥梁108m/2座,其中龙池河桥长71m、青圣桥长37m,桥梁占比1.02%。设置弃渣场1处,施工便道1条,表土堆放场5处。

项目总占地面积19.29hm2,其中:永久占地面积15.69hm2,临时占地面积3.60hm2,占地类型为耕地、林地、草地、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交通运输用地、住宅用地、其他土地。工程拆迁2户,拆迁方式采用货币安置;拆迁电力、电讯线8.703km,拆迁安置工作由当地政府负责。项目挖填方总量34.68m3,其中:挖方量25.62m3(含表土剥离量3.65m3),填方量14.06m3(含表土回覆量45.52m3),综合利用24.10m3,共产生弃渣量11.56m3(为自然方),弃渣全部运往弃渣场。

项目主体工程建设时间为20217~20236月,总工期24个月。工程总投资概算为10199.46万元,其中土建投资7248.68万元。资金来源为业主自筹。

(二)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情况介绍较清楚。202176日,重庆市巴南区水利局以巴南水保〔202128号文批复了《巴南区农旅融合项目—二圣至黄金大道连接线升级改造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

(三)基本同意对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变更情形的分析。本项目设置弃渣场1处,因原水保方案确定的弃渣场临时占地问题在建设时无法解决,弃渣场及配套运渣便道的位置、渣场级别发生了变更。根据《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53号发布)第十七条,新设弃渣场为已批复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弃渣场以外新设,需编制水土保持方案补充报告,报原审批部门审批。

二、弃渣场变更情况

(一)弃渣场变更情况介绍较清楚。根据已批复水保方案,全线共设置弃渣场1处,占地面积为2.32hm2,弃方11.56m3,最大堆渣高度14m,为5级渣场,渣场类型为坡地型渣场。

现阶段,全线共设置弃渣场1处,占地面积为1.49hm2(未含运渣便道占地面积0.35hm2),弃方10m3,最大堆渣高度50.7m,为4级渣场,渣场类型为坡地型渣场。

(二)基本同意提出的弃渣场变更理由,同意主线K5+746左侧支路青圣路右侧一处变更至主线右侧K4+300处。

三、弃渣场评价

(一)基本同意对弃渣场选址的分析与评价。本次变更的弃渣场,该弃渣场在选址过程中征得了所属区水利局、生态环境局、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林业局等部门和所在镇政府的同意,也取得了土地权属人同意。弃渣场选址避开了对基础设施、工业企业、居民点等有重大影响的区域,也避开了河道和建成水库管理范围。弃渣场选址符合水土保持法律法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GB50433-2018)及相关规定与要求。

(二)基本同意对弃渣场主体设计水土保持措施的分析与评价。

四、水土保持措施布设

(一)同意弃渣场的级别与设计标准。

(二)基本同意弃渣场水土保持措施布局和典型措施设计。堆渣后期,主体在施工便道终点设置一条长为30m的过水涵管;在弃土场坡脚设置了C20片石砼挡渣墙进行拦挡;在弃渣场周边设置C20片石砼排水沟,汇水排入自然冲沟。本方案新增遇降雨对弃渣场及运渣道路裸露的边坡和地表采用防雨布进行临时苫盖。堆渣完毕后,主体设计在弃渣场堆土坡面以及运渣道路边坡采用喷播草籽进行护坡;对堆土平台及顶面、运渣道路路面采用以乔++草混合种植方式进行恢复植被。本方案新增在复绿前对场地进行土地整治。

五、弃渣场变更投资概算

(一)变更投资估算编制依据正确,费用及定额选择基本合理,编制深度基本满足规范要求。

(二)经审核,弃渣场变更水土保持方案静态总投资为477.52万元,其中主体工程设计中已有水土保持措施投资为456.82万元,方案新增投资20.70万元。新增投资中工程措施费6.48万元,施工临时措施费7.64万元,工程独立费用4.00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2.57万元(计征面积18381m2,补偿费为25733.4元)。

                     专家组组长:

                           2024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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