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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巴南区水利局 关于巴滨·江璟水土保持方案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重庆赛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你单位提交的巴滨·江璟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申请(项目代码:2404-500113-04-01-458234)收悉。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规定,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水土保持方案总体意见

(一)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2.30hm2

(二)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执行西南紫色土区建设类项目一级防治标准。          

(三)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目标。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和分区防治措施。

(五)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进度安排。

二、水土保持投资

项目水土保持估算总投资为463.35万元,其中主体已列投资409.10万元,方案新增投资54.25万元。新增投资中:工程措施投资1.01万元,监测措施投资37.13万元,施工临时措施投资0.97万元,独立费用9.03万元,基本预备费2.89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3.22万元(32223.8元,计征面积23017m2)。

三、工作要求

(一)根据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认真做好项目建设过程中水土流失防治工作,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二)严格按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各类施工活动要严格限定在用地范围内,严禁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植被。根据方案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和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进度,严格控制施工期间水土流失。

(三)切实做好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加强水土流失动态监控,并按规定向我局提交监测实施方案、季度报告和总结报告。

(四)结合主体工程监理,按照水土保持监理标准和规范开展水土保持施工监理,确保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质量和进度。

(五)请项目法人接到本行政许可后,按照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重庆市水利局《关于水土保持补偿费划转税务部门征收有关事项的公告》(2020年第12号)规定,立即向巴南区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六)该项目的地点、规模如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发生重大变更,应补充或修改水土保持方案,及时向我局办理变更审批手续。确需在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专门存放地外新设弃渣场的,可按照水利部令第53号规定执行。

(七)按照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规定,应及时在投产使用前、闭坑治理期结束后分别组织开展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在水土保持措施验收通过3个月内,向我局报备验收材料(包括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和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等)。

(八)本行政许可有效期为3年。水土保持方案自批准之日起满3年,生产建设项目方开工建设的,其水土保持方案报我局重新审核。

附件:1.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特性表

          2.巴滨·江璟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专家评审意见   

                               

重庆市巴南区水利局

                                2025年4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重庆听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附件1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特性表

项目名称

巴滨•江璟

流域管理机构

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

涉及省区

重庆市

涉及地市或个数

-

涉及县或个数

巴南区

项目规模

总建筑面积58000m2,总计容建筑面积约为40312 m2,容积率为2.0

总投资(万元)

43500

土建投资

(万元)

16200

动工时间

2025年1月

完工时间

2026年6月

设计水平年

2026年

工程占地(hm2

2.30

永久占地(hm2

2.02

临时占地(hm2

0.28

土石方(万m3

挖方

填方

借方

弃方

13.39

4.05

0

9.34

重点防治区名称

-

地貌类型

长江Ⅲ级阶地河流堆积地貌

水土保持区划

西南紫色土区

土壤类型

紫色土

土壤侵蚀模数[t/(km2·a)]

917

防治责任范围面积(hm2

2.30

容许土壤流失量[t/(km2·a)]

500

土壤流失预测总量(t)

181.74

新增土壤流失量(t)

147.27

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等级

西南紫色土区建设类项目水土流失一级防治标准

防治

目标

水土流失总治理度(%)

97

土壤流失控制比

1

渣土防护率(%)

94

表土保护率(%)

-

林草植被恢复率(%)

97

林草覆盖率(%)

25

防治

措施及工程量

防治分区

工程措施

植物措施

临时措施

2-1地块防治区

主体设计雨水管网219m、1#挡墙截水沟125m、2#挡墙排水沟125m、透水铺装0.39 hm2、土地整治0.18hm2

主体设计:景观绿化0.38hm2

主体设计:2#临时排水沟400m、1#临时截水沟586m、集水坑3口、临时苫盖5000m2、密目网2200m2

方案新增:临时沉砂池2口

3-1地块防治区

主体设计雨水管网211m、透水铺装0.26hm2、3#挡墙截水沟112m、4#挡墙排水沟114m、土地整治0.10hm2

主体设计:景观绿化0.24hm2

主体设计:

4#临时排水沟320m,3#临时截水沟503m、集水坑3口、临时苫盖5000m2

方案新增:临时沉砂池1口

施工营地防治区

方案新增:

土地整治0.28hm2-

-

主体设计:

洗车槽1座、沉砂池1口

投资(万元)

主体设计18.22

方案新增1.01

主体设计:359.60

主体设计31.28

方案新增0.97

水保总投资(万元)

463.35(新增54.25)

独立费用(万元)

9.03

监理费(万元)

-

监测费(万元)

37.13

补偿费(元)

32223.80

方案编制单位

重庆听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

重庆赛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及电话

陈闻文

法定代表人及电话

刘礼萍

地址

重庆市沙坪坝区覃家岗街道天马路176号

地址

重庆市巴南区渝南大道297号2幢21-1、21-2、21-3、21-4、21-5

邮编

400000

邮编

401320

联系人及电话

陈闻文/185*****156

联系人及电话

杨/136*****405

传真

-

传真

-

电子信箱

-

电子信箱

-
















附件2

巴滨·江璟

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专家评审意见

2025年2月17日,重庆市巴南区水利局组织专家对《巴滨·江璟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送审稿)》(以下简称《水保方案(送审稿)》)进行技术评审,参加会议的有项目业主重庆赛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方案编制单位重庆听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的代表。会议成立了由贺学进为组长,邱发志、殷乾欣、陶波、陈鹏为成员的专家组,专家组成员会前详细审阅了《水保方案(送审稿)》,与会人员会上认真听取了项目法人和方案编制单位的汇报,并对方案进行了深入的讨论。根据水土保持方案质量评定有关规定,专家组对《水保方案(送审稿)》质量进行了评分,质量评定等级为合格。报告编制单位根据专家提出的修改意见进行了补充、修改和完善,项目法人于2025年3月19日形成了《水保方案(报批稿)》。经专家复核,形成专家评审意见如下:

一、方案编制依据

(一)编制目的和意义明确,所依据的法律法规、部委规章、规范性文件、规范标准和技术文件及采用的资料基本正确。

(二)同意设计水平年为2026年。

(三)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等级为西南紫色土区建设类项目一级防治标准,防治目标基本合理,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2.30hm2

二、项目概况

(一)项目概况阐述基本清楚。该项目位于巴南区莲花街道石洋街社区。项目总占地面积2.30hm2,其中永久占地面积2.02hm2,临时占地面积0.28hm2(为项目施工临时用地)。该工程由李家沱鱼洞0分区029-2-1/04(以下简称:2-1地块)、029-3-1/04(以下简称:3-1地块)两个地块组成,其中2-1地块占地面积为1.21hm2,3-1地块占地面积0.81hm2。主要建设5栋二类高层住宅,1栋商业楼中心及车库等,总建筑面积40312m2,容积率2.0。项目总挖方13.39万m3,总填方4.05万m3,弃方9.34万m3,弃方全部外运至巴南区长江佛耳岩段防洪护岸综合整治工程(二期),运距约6.6km。后期绿化用土来源巴南区鱼洞金竹保障性住房项目。本项目已于2025年1月底开工,计划2026年6月完工,总工期18个月。工程总投资为43500万元,其中土建投资16200万元,投资来源为业主自筹。本项目不涉及拆迁安置与专项设施改(迁)建。

(二)基本同意工程占地及土石方平衡分析。

(三)项目区地形地貌、地质、土壤植被、气象、水文等情况阐述较为清楚。

三、项目水土保持评价

(一)基本同意对主体工程选址水土保持评价。

(二)基本同意建设方案与布局水土保持评价。

(三)对主体工程设计中水土保持措施的界定基本合理。

四、水土流失预测

(一)基本同意水土流失影响因素分析。

(二)基本同意项目建设过程中扰动地表面积2.30hm2

(三)基本同意土壤流失量预测单元、时段、侵蚀模数和测算结果。工程建设可能产生的水土流失总量为181.74t,新增水土流失量为147.27t。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危害性分析和指导性意见。

五、水土保持措施

(一)基本同意项目划分为3个一级防治区,即2-1地块防治区、3-1地块防治区、施工营地防治区。

(二)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布设基本恰当。

(三)由主体工程设计中具有水土保持功能的措施和本方案新增的防治措施所组成的水土流失防治体系基本合理。

(1)2-1地块防治区

施工过程中,主体设计在基坑内沿底部修建临时排水沟、沿坑顶部修建临时截水沟,设置集水坑。南侧边坡挡墙顶部、底部分别布设截、排水沟。对区内裸露边坡、裸露地表、砂石料堆放区等易造成水土流失的区域采用塑料彩条布进行覆盖。方案新增基坑截水沟配套沉砂池。

施工后期,主体布置雨水管网、人行地面透水铺装,并进行土地整治,对绿化区域实施景观绿化。

(2)3-1地块防治区

施工过程中,主体设计在基坑内沿底部修建临时排水沟、沿坑顶部修建临时截水沟,设置集水坑。南侧边坡挡墙顶部、底部分别布设截、排水沟。对区内裸露边坡、裸露地表、砂石料堆放区等易造成水土流失的区域采用塑料彩条布进行覆盖。方案新增基坑截水沟配套沉砂池。

施工后期,主体布置雨水管网、人行地面透水铺装,并进行土地整治,对绿化区域实施景观绿化。

(3)施工营地防治区

施工前,主体在施工出入口设置洗车槽,配套沉砂池。

施工后期,方案新增土地整治,整治后移交给规划用地所属方大江科创城公司进行市政道路建设。

(四)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施工组织设计。

六、水土保持监测

水土保持监测方案基本可行,在开展监测工作时应进一步完善和优化。

七、水土保持投资估算及效益分析

(一)投资估算编制依据正确,费用及定额选择基本合理,编制深度基本满足要求。

(二)经审核,项目水土保持总投资463.35万元,其中主体已列投资409.10万元,方案新增投资54.25万元。新增投资中:工程措施投资1.01万元,监测措施投资37.13万元,施工临时措施投资0.97万元,独立费用9.03万元,基本预备费2.89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3.22万元(32223.8元)。

(三)效益分析方法正确,分析结果基本合理。

八、水土保持管理

方案中提出的水土保持管理基本可行。

九、评审结论

本水土保持方案符合《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GB50433-2018)规定及相关要求,报告格式规范、内容完整,技术方案基本可行。原则同意该方案报告按程序报批。

             

                     专家组组长:

                             2025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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