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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巴南区水利局 关于重庆市巴南区高职城二期二组团项目(二期工程)洪水影响评价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重庆融智创达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根据你单位关于重庆市巴南区高职城二期二组团项目(二期工程)洪水影响评价的行政许可申请(项目编码:2208-500113-04-01-632804),我局组织专家对《重庆市巴南区高职城二期二组团项目(二期工程)洪水影响评价报告》进行了审查。根据《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规定和专家评审意见,现就该工程洪水影响评价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如下。

一、本工程位于巴南区龙洲湾街道、鱼洞街道,涉及一品河,同意采用100年一遇洪水标准进行评价,涉河桥梁防洪标准采用100年一遇,主干路防洪标准采用100年一遇,次干路和支路防洪标准采用50年一遇。

二、原则同意涉河建设方案的洪水影响评价结论。

本工程建设10条道路,其中包含4条主干路(云城路、尚文大道二标段、尚文大道南延线、横十七路),3条次干路(生态科技城滨河路上游段、横十六路、横十八路)和3条支路(马坝坪支路、滨河路支路、尚文大道五支路),设计总长12597.792m。建设内容包含路基工程、桥梁工程、交通工程、综合管网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海绵城市、挡墙和配套的相关设施等。

主要涉河内容如下:

(一)生态科技城滨河路上游段涉河路基

根据生态科技城滨河路原涉河批复(巴南涉河〔2021〕18号),SK3+259.90~SK3+794.0、SK4+026.0~SK4+082.0路基段迎水侧原为桩基托梁+衡重式挡墙、放坡的形式。受在建的沿河村段护岸工程影响,主体设计取消SK3+267.0~SK3+794.0段原挡墙,直接放坡至护岸工程堤顶道路背水侧,SK4+026.0~SK4+082.0段采用衡重式挡墙。

1.SK3+267.0~K3+794.0段路基

本段路面设计标高198.645~200.351m,迎水侧按坡率1:1.5放坡至沿河村段护岸工程堤顶道路背水侧,坡面采用格构植草绿化。

2.SK4+026~SK4+082.0段路基

本段路面设计标高200.255~200.425m,迎水侧紧邻沿河村段护岸工程,采用衡重式挡墙,挡墙长34m,高14m,设计顶标高为200.41~200.61m。

(二)尚文大道二标段涉河路基

1.K2+795.924~K2+970.592段路基

本段路面设计标高199.540~200.911m,其中K2+795.924~K2+880.00段迎水侧采用桩板挡墙,挡墙长84.08m,现浇挡土板高6.51~7.82m,设计顶标高为200.492~201.179m

K2+880.00~K2+970.592段迎水侧采用衡重式挡墙,挡墙长90.59m,高10.60~11.60m,设计顶标高为199.748~200.315m。

2.K3+021.871~K3+180段路基

本段路面设计标高199.276~200.739m,其中K3+021.871~K3+080.00段迎水侧采用桩板挡墙,挡墙长58.013m,现浇挡土板高4.18~4.71m,设计顶标高为199.378~199.426m。

K3+080.00~K3+120.00段迎水侧采用衡重式挡墙,挡墙长40m,高11.0m,设计顶标高为199.434~199.656m。

K3+120.00~K3+180.00段迎水侧采用桩板挡墙,挡墙长60m,现浇挡土板高4.53~6.23m,设计顶标高为199.656~199.958m。

3.K3+235.735~K3+275.460段路基

本段路面设计标高200.293~200.473m,迎水侧按坡率1.5放坡至沿河村段护岸工程堤顶道路背水侧,坡面采用格构植草护坡。

(三)横十六路涉河路基

1.K0+293.422~K0+607.807段路基

本段路面设计标高198.676~200.058m,其中K0+293.422~K0+310段迎水侧按坡率1:2.22放坡至沿河村段护岸工程堤顶道路背水侧,坡面采用挂网植草。

K0+310~K0+490段迎水侧采用护肩墙+放坡,重力式墙体长180m,高1.9~3.8m,设计顶标高为198.873~200.056m;坡率按1:1.5放坡至沿河村段护岸工程堤顶道路背水侧,坡面采用挂网植草。

K0+490~K0+607.807段迎水侧按坡率1:1.41~1:2.03放坡至沿河村段护岸工程道路背水侧,坡面采用挂网植草。

(四)滨河路支路涉河路基

滨河支路K0+467.732~K0+745.612、K1+078.430~K1+401.055、K1+588.055~K1+600.0段路基位于一品河左、右岸,主要沿在建的沿河村段护岸工程堤顶道路外缘布置;K1+600.0~K1+915.139、K2+180.638~K2+956.043、K3+080.836~K3+452.562段路基位于一品河左岸,主要沿原规划的高职城护岸工程上游段内侧布置,采用路堤结合型式进行设计。

1.K0+467.732~K0+745.612段路基

本段路面设计标高199.402~200.920m,其中K0+467.732~K0+480.264段迎水侧按坡率1:1.5放坡至沿河村段护岸工程堤顶道路背水侧,堤顶道路标高为196.5m,坡面采用格构植草护坡。

K0+480.264~K0+495.60段迎水侧采用护肩墙+放坡,重力式墙体长11.9m,高2.3m,设计顶标高为199.630~199.685m;坡率按1:1.5放坡至沿河村段护岸工程堤顶道路背水侧,坡面采用格构植草护坡

K0+680.60~K0+745.612段迎水侧采用扶壁式挡墙,长74.3m,高5.2m,设计顶标高为200.897~201.282m。

2.K1+078.430~K1+915.139段路基

本段路面设计标高199.125~201.010m,其中K1+078.430~K1+120.0段扶壁式挡墙,挡墙长40.2m,高5.6~6.0m,设计顶标高为201.366~201.740m。

K1+120~K1+401.055段迎水侧采用重力式挡墙,挡墙长294.6m,高3.2~5.0m,设计顶标高为199.312~201.183m。

K1+588.055~K1+600.0迎水侧采用重力式挡墙,挡墙长24.8m,高4.5~8.0m,设计顶标高为200.395~200.532m。

K1+600.0~K1+915.139段迎水侧采用扶壁式挡墙+分级放坡+护脚墙,扶壁式挡墙长308.5m,高8.4~8.6m,设计顶标高为200.058~201.365m;坡率按一级1:2.5、二级1:2.5进行放坡回填、压实,坡面采用格构植草护坡;护脚墙长350.96m,高3.0m,设计顶标高为181.905~191.806m。

3.K2+180.638~K2+956.043段路基

本段路面设计标高198.159~200.960m,其中K2+180.638~K2+200.0段迎水侧采用重力式挡墙+放坡,挡墙长21.8m,高3.6m,设计顶标高为199.168~199.268m;坡率按1:2.5进行放坡,坡面采用格构植草护坡。

K2+200~K2+300.0段迎水侧采用重力式挡墙+放坡+护脚墙,挡墙长101.6m,高3.6m,设计顶标高为198.768~199.068m;坡率按1:2.5进行放坡回填、压实,坡面采用格构植草护坡;护脚墙长128.0m,高3.0m,设计顶标高为190.569~191.645m。

K2+300.0~K2+380.0段迎水侧采用重力式挡墙+放坡,挡墙长80.2m,高1.8~3.6m,设计顶标高为198.348~198.668m;按1:2.5放坡,坡面采用格构植草护坡。

K2+380.0~K2+420.0段迎水侧采用重力式挡墙+放坡+护脚墙,挡墙长38.9m,高3.6m,设计顶标高为198.373~198.468m;坡率按1:1.2.5进行回填、压实,坡面采用格构植草护坡;护脚墙长38.8m,高3.0m,设计顶标高为193.157~193.265m。

K2+420.0~K2+500.0段迎水侧采用重力式挡墙+放坡,挡墙长76.5m,高3.6m,设计顶标高为198.468~198.868m;按1:2.5放坡,坡面采用格构植草护坡。

K2+500.0~K2+760.0段迎水侧采用重力式挡墙+放坡+护脚墙,挡墙长266.4m,高3.6m,设计顶标高为198.809~200.144m;坡率按1:1.2.5进行回填、压实,坡面采用格构植草护坡;护脚墙长270.3m,高3.0m,设计顶标高为189.516~190.875m。

K2+760.0~K2+880.0段迎水侧采用扶壁式挡墙+放坡+护脚墙,挡墙长133.4m,高8.6m,设计顶标高为200.325~200.924m;坡率按1:2.5进行放坡回填、压实,坡面采用格构植草护坡;护脚墙长163.0m,高3.0m,设计顶标高为182.938~188.769m。

K2+880.0~K2+940.0段迎水侧采用扶壁式挡墙,挡墙长70.2m,高8.6m,设计顶标高为200.924~201.123m。

K2+940.0~K2+956.043段迎水侧采用重力式挡墙,挡墙长16.5m,高8.6m,设计顶标高为200.325~200.924m。

4.K3+080.836~K3+452.562段路基

本段路面设计标高198.535~200.052m,其中K3+080.836~K3+100.0段迎水侧采用重力式挡墙,挡墙长19.0m,高1.8m,设计顶标高为200.226~200.425m。

K3+100.0~K3+180.0段迎水侧采用扶壁式挡墙,挡墙长74.2m,高8.6m,设计顶标高为199.470~200.226m。

K3+180.0~K3+220.0段迎水侧采用扶壁式挡墙+放坡+护脚墙,挡墙长41.3m,高8.6m,设计顶标高为199.072~199.470m;坡率按1:2.5进行放坡回填、压实,坡面采用格构植草护坡;护脚墙长45.0m,高3.0m,设计顶标高为183.072~191.906m。

K3+220.0~K3+440.0段迎水侧采用重力式挡墙+放坡+护脚墙,挡墙长225.7m,高3.6m,设计顶标高为198.762~200.105m;坡率按1:1.2.5进行回填、压实,坡面采用格构植草护坡;护脚墙长240.8m,高3.0m,设计顶标高为188.807~194.056m。

K3+440.0~K3+452.562段迎水侧采用重力式挡墙,挡墙长12.9m,高1.8m,设计顶标高为200.145~200.343m。

(五)横十八路涉河路基

1.K0+195.650~K0+273.306段路基

本段路基位于滨河路支路背水侧,路面设计标高199.315~200.058m,路基两侧边坡采用分级放坡,坡率按一级1:1.5、二级1:1.75、三级1:2进行放坡回填、压实,坡面采用挂网植草。

(六)尚文大道南延线涉河路基

1.K0+484.046~K0+496.695段路基

本段路基位于滨河路支路背水侧,路面设计标高205.706~206.806m,,路基两侧边坡采用分级放坡,坡率按一级1:1.5、二级1:1.75、三级1:2进行放坡回填、压实,坡面采用TBS护坡。

(七)滨河路上游段涉河桥梁

滨河路上游段设计3座跨河桥梁,分别为SK1+627大桥(1号桥)、SK2+937.5大桥(2号桥)、SK3+910.00大桥(3号桥)。根据生态科技城滨河路原涉河批复(巴南涉河〔2021〕18号),1、2号两座桥与原批复一致;3号桥则由原批复跨径(40+40+56+40+42)m=218m调整为(40+40+56+40+40)m=216m。3号桥全长232m,跨越现状一品河,设计梁底标高为197.08~197.51m;桥跨布置为(2x40+56+2x40)m连续钢箱梁。涉河部位为1~4号桥墩和5号桥台。

(八)滨河路支路涉河桥梁

箭滩河1号桥全长185.0m,跨越现状一品河,设计梁底标高为197.20~198.25m;桥跨布置为(2x40+50+45)m连续钢箱梁。涉河部位为1~3号桥墩和0、4号桥台。

箭滩河2号桥全长187.0m,跨越现状一品河,设计梁底标高为196.98~197.84m;桥跨布置为(42+43+51+43)m连续钢箱梁。涉河部位为1~3号桥墩和4号桥台。

本工程建设对河势稳定及河道行洪无明显不利影响。

三、有关要求

(一)项目法人应妥善处理占地补偿等第三方合法水事权益。

(二)项目法人要充分重视河道保护工作,施工完工后应及时拆除施工设施,清除弃渣等阻碍物,确保行洪安全。

(三)项目法人在工程开工前应将施工安排报我局备案;在工程开工时由我局监督工程施工放样,并接受我局的监督管理,服从防汛指挥机构和我局的统一指挥;在工程竣工验收时应邀请我局参加,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应报我局备案。

(四)本行政许可决定有效期为3年,自签发之日起计算。期满后,若该工程未开工建设,本行政许可决定自行失效;若要继续建设,应重新履行行政许可手续。工程建设过程中涉河建设方案有较大变更的,也应按规定重新办理许可手续。

(五)项目法人应严格按照批复的内容和要求实施。

附件:重庆市巴南区高职城二期二组团项目(二期工程)洪水影响评价报告专家审查意见

重庆市巴南区水利局

2024年3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重庆市巴南区高职城二期二组团项目

(二期工程)洪水影响评价报告

专家审查意见

2024129日,巴南区水利局在613会议室组织召开了《重庆市巴南区高职城二期二组团项目(二期工程)洪水影响评价报告》(以下简称《报告》)审查会议。巴南区水利局、重庆融智创达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业主单位)、重庆市渝兴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涉及的第三方企业)、重庆诚诺达环保技术开发有限公司(评价单位)、重庆市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设计单位)、中煤科工重庆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设计单位)的有关人员及邀请专家参了会议。会议成立了专家组(名单附后)。在会上,听取了业主单位对工程修建的必要性以及前期工作进展情况的介绍,报告编制单位介绍了《报告》的基本内容和主要成果,专家组详细审阅了报告,经质询讨论,评审通过《报告》质量合格,提出了修改意见。会后评价单位按修改意见对《报告》进行了修改完善。经专家组复核,形成如下审查意见。

一、《报告》按照《重庆市建设项目水影响论证报告编制大纲的通知》的要求进行编制,采用的资料基本满足编制要求,内容较全面。

二、工程位于重庆市巴南区鱼洞街道和龙洲湾街道,属重庆市主城区范围,河道防洪评价标准采用100年一遇洪水标准,涉河桥梁、主干路防洪标准采用100年一遇,次干路和支路防洪标准采用50年一遇,符合《防洪标准》(GB50201-2014)、《城市桥梁设计规范》(CJJ-2011)、《重庆市工程建设标准 城市道路交通规划及路线设计标准》(DBJ50/T-064-2022)和《重庆市主城区城市防洪规划》(20162030)的规定要求。

三、《报告》根据巴南气象站暴雨资料、白鹤水文站暴雨资料参数,采用推理公式法、瞬时单位线法和水文比拟法计算设计洪水,最终确定选取巴南气象站推理公式法成果,计算方法和成果可行。

四、《报告》工程建设方案基本可行。

巴南区高职城二期二组团(二期工程)位于巴南区鱼洞街道和龙洲湾街道,本项目建设10条道路,其中包含4条主干路(云城路、尚文大道二标段、尚文大道南延线、横十七路),3条次干路(生态科技城滨河路上游段、横十六路、横十八路)和3条支路(马坝坪支路、滨河路支路、尚文大道五支路),设计总长12597.792m。建设内容包含路基工程、桥梁工程、交通工程、综合管网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海绵城市、挡墙和配套的相关设施等。

主要涉河建设内容如下:

(一)涉河路基

1、生态科技城滨河路上游段涉河路基

生态科技城滨河路原涉河批复(巴南涉河【202118号),SK3+259.90~SK3+794.0SK4+026.0~SK4+082.0路基段迎水侧原为桩基托梁+衡重式挡墙、放坡的形式,受在建的沿河村段护岸工程影响,主体设计取消SK3+267.0~SK3+794.0段原挡墙,直接放坡至护岸工程堤顶道路背水侧,SK4+026.0~SK4+082.0段采用衡重式挡墙。

1SK3+267.0~K3+794.0段路基

本段路面设计标高198.645200.351m,迎水侧按坡率11.5放坡至沿河村段护岸工程堤顶道路背水侧,坡面采用格构植草绿化。

2SK4+026~SK4+082.0段路基

本段路面设计标高200.255200.425m,迎水侧紧邻沿河村段护岸工程堤顶背水侧,采用衡重式挡墙,挡墙长34m,高14m,设计顶标高为200.41200.61m

2、尚文大道二标段涉河路基

1K2+795.924~K2+970.592段路基

本段路面设计标高199.540200.911m,其中K2+795.924~K2+880.00段迎水侧采用桩板挡墙,挡墙长84.08m,现浇挡土板高6.51~7.82m,设计顶标高为200.492201.179m

K2+880.00~K2+970.592段迎水侧采用衡重式挡墙,挡墙长90.59m,高10.60~11.60m,设计顶标高为199.748200.315m

2K3+021.871~K3+180段路基

本段路面设计标高199.276200.739m,其中K3+021.871~K3+080.00段迎水侧采用桩板挡墙,挡墙长58.013m,现浇挡土板高4.18~4.71m,设计顶标高为199.378199.426m

K3+080.00~K3+120.00段迎水侧采用衡重式挡墙,挡墙长40m,高11.0m,设计顶标高为199.434199.656m

K3+120.00~K3+180.00段迎水侧采用桩板挡墙,挡墙长60m,现浇挡土板高4.53~6.23m,设计顶标高为199.656199.958m

3K3+235.735~K3+275.460段路基

本段路面设计标高200.293200.473m,迎水侧按坡率1.5放坡至沿河村段护岸工程堤顶道路背水侧,坡面采用格构植草护坡。

3、横十六路涉河路基

1K0+293.422~K0+607.807段路基

本段路面设计标高198.676200.058m,其中K0+293.422~K0+310段迎水侧按坡率12.22放坡至沿河村段护岸工程堤顶道路背水侧,坡面采用挂网植草。

K0+310~K0+490段迎水侧采用护肩墙+放坡,重力式墙体长180m,高1.93.8m,设计顶标高为198.873200.056m;坡率按11.5放坡至沿河村段护岸工程堤顶道路背水侧,坡面采用挂网植草。

K0+490~K0+607.807段迎水侧按坡率11.41~12.03放坡至沿河村段护岸工程道路背水侧,坡面采用挂网植草。

4、滨河路支路涉河路基

滨河支路K0+467.732~745.612K1+588.055~K1+600.0K1+078.430~K1+401.055段路基位于一品河左、右岸,主要沿在建的沿河村段护岸工程堤顶道路外缘布置;K1+600.0~K3+452.562段路基位于一品河左岸,主要沿原规划的高职城护岸工程上游段内侧布置,采用路堤结合型式进行设计。

1K0+467.732~K0+745.612段路基

本段路面设计标高199.402200.920m,其中K0+467.732~K0+480.264段迎水侧按坡率11.5放坡至沿河村段护岸工程堤顶道路背水侧,堤顶道路标高为196.5m,坡面采用格构植草护坡。

K0+480.264~K0+495.60段迎水侧采用护肩墙+放坡,重力式墙体长11.9m,高2.3m,设计顶标高为199.630199.685m;坡率按11.5放坡至沿河村段护岸工程堤顶道路背水侧,坡面采用格构植草护坡

K0+680.60~K0+745.612段迎水侧采用扶壁式挡墙,长74.3m,高5.2m,设计顶标高为200.897201.282m

2K1+078.430~K1+915.139段路基

本段路面设计标高199.125201.010m,其中K1+078.430~K1+120.0段扶壁式挡墙,挡墙长40.2m,高5.6~6.0m,设计顶标高为201.366201.740m

K1+120~K1+401.055段迎水侧采用重力式挡墙,挡墙长294.6m,高3.2~5.0m,设计顶标高为199.312201.183m

K1+588.055~K1+600.0迎水侧采用重力式挡墙,挡墙长24.8m,高4.5~8.0m,设计顶标高为200.395200.532m

K1+600.0~K1+915.139段迎水侧采用扶壁式挡墙+分级放坡+护脚墙,扶壁式挡墙长308.5m,高8.4~8.6m,设计顶标高为200.058201.365m;坡率按一级12.5、二级12.5进行放坡回填、压实,坡面采用格构植草护坡;护脚墙长350.96m,高3.0m,设计顶标高为181.905191.806m

3K2+180.638~K2+956.043段路基

本段路面设计标高198.159200.960m,其中K2+180.638~K2+200.0段迎水侧采用重力式挡墙+放坡,挡墙长21.8m,高3.6m,设计顶标高为199.168199.268m;坡率按12.5进行放坡,坡面采用格构植草护坡。

K2+200~K2+300.0段迎水侧采用重力式挡墙+放坡+护脚墙,挡墙长101.6m,高3.6m,设计顶标高为198.768199.068m;坡率按12.5进行放坡回填、压实,坡面采用格构植草护坡;护脚墙长128.0m,高3.0m,设计顶标高为190.569~191.645m

K2+300.0~K2+380.0段迎水侧采用重力式挡墙+放坡,挡墙长80.2m,高1.8~3.6m,设计顶标高为198.348~198.668m;按12.5放坡,坡面采用格构植草护坡。

K2+380.0~K2+420.0段迎水侧采用重力式挡墙+放坡+护脚墙,挡墙长38.9m,高3.6m,设计顶标高为198.373~198.468m;坡率按11.2.5进行回填、压实,坡面采用格构植草护坡;护脚墙长38.8m,高3.0m,设计顶标高为193.157~193.265m

K2+420.0~K2+500.0段迎水侧采用重力式挡墙+放坡,挡墙长76.5m,高3.6m,设计顶标高为198.468~198.868m;按12.5放坡,坡面采用格构植草护坡。

K2+500.0~K2+760.0段迎水侧采用重力式挡墙+放坡+护脚墙,挡墙长266.4m,高3.6m,设计顶标高为198.809~200.144m;坡率按11.2.5进行回填、压实,坡面采用格构植草护坡;护脚墙长270.3m,高3.0m,设计顶标高为189.516~190.875m

K2+760.0~K2+880.0段迎水侧采用扶壁式挡墙+放坡+护脚墙,挡墙长133.4m,高8.6m,设计顶标高为200.325200.924m;坡率按12.5进行放坡回填、压实,坡面采用格构植草护坡;护脚墙长163.0m,高3.0m,设计顶标高为182.938~188.769m

K2+880.0~K2+940.0段迎水侧采用扶壁式挡墙,挡墙长70.2m,高8.6m,设计顶标高为200.924201.123m

K2+940.0~K2+956.043段迎水侧采用重力式挡墙,挡墙长16.5m,高8.6m,设计顶标高为200.325200.924m

4K3+080.836~K3+452.562段路基

本段路面设计标高198.535~200.052m,其中K3+080.836~K3+100.0段迎水侧采用重力式挡墙,挡墙长19.0m,高1.8m,设计顶标高为200.226200.425m

K3+100.0~K3+180.0段迎水侧采用扶壁式挡墙,挡墙长74.2m,高8.6m,设计顶标高为199.470200.226m

K3+180.0~K3+220.0段迎水侧采用扶壁式挡墙+放坡+护脚墙,挡墙长41.3m,高8.6m,设计顶标高为199.072199.470m;坡率按12.5进行放坡回填、压实,坡面采用格构植草护坡;护脚墙长45.0m,高3.0m,设计顶标高为183.072~191.906m

K3+220.0~K3+440.0段迎水侧采用重力式挡墙+放坡+护脚墙,挡墙长225.7m,高3.6m,设计顶标高为198.762~200.105m;坡率按11.2.5进行回填、压实,坡面采用格构植草护坡;护脚墙长240.8m,高3.0m,设计顶标高为188.807~194.056m

K3+440.0~K3+452.562段迎水侧采用重力式挡墙,挡墙长12.9m,高1.8m,设计顶标高为200.145200.343m

(二)涉河桥梁

1、滨河路上游段涉河桥梁

滨河路上游段设计3座跨河桥梁,分别为SK1+627大桥(1号桥)、SK2+937.5大桥(2号桥)、SK3+910.00大桥(3号桥),根据原涉河批复(巴南涉河【202118号),12号两座桥未做调整,与原批复一致;3号桥则由原批复跨径(40+40+56+40+42m=218m调整为(40+40+56+40+40m=216m

3号桥全长232m,跨越现状一品河,设计梁底标高为197.08~197.51m;桥跨布置为(2x40+56+2x40m连续钢箱梁。涉河部位为1~4号桥墩和5号桥台。

2、滨河路支路涉河桥梁

箭滩河1号桥全长185.0m,跨越现状一品河,设计梁底标高为197.20~198.25m;桥跨布置为(2x40+50+45)m连续钢箱梁。涉河部位为1~3号桥墩和04号桥台。

箭滩河2号桥全长187.0m,跨越现状一品河,设计梁底标高为196.98~197.84m;桥跨布置为(42+43+51+43m连续钢箱梁。涉河部位为1~3号桥墩和4号桥台。

五、《报告》采用能量方程推算工程河段洪水水面线,方法可行。

六、《报告》关于拟建工程对河道行洪安全、河势稳定、第三方合法水事权益、防汛抢险影响的结论基本合理。

七、《报告》综合评价内容完整,评价结论基本合理。

八、业主单位在实施本工程时,应严格按照限定的条件进行实施,即建筑物坐标必须与批复坐标一致。业主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制定防汛应急预案,当一品河工程河段发生超标准洪水时,做好防洪抢险,转移人员及财产的准备,确保人员生命及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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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巴南区水利局关于重庆市巴南区高职城二期二组团项目(二期工程)洪水影响评价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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