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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巴南区生态环境局环评审批决定公告(巴南区花溪河(花溪电站下游段)护岸工程项目)

重庆市巴南区生态环境局已对以下建设项目(非辐射类)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自公告之日起7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通讯地址:重庆市巴南区龙洲湾街道龙洲湾公园北路12号巴南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邮编:400055

电子邮箱:bnqcmb@163.com

序号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

审批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决定

公告日期

项目统一代码

1

重庆巴源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巴南区花溪河(花溪电站下游段)护岸工程项目

渝(巴)环准〔2024〕070号

2024年11月27日

批准

2024年11月28日

2404-500113-04-05-121725

文件下载:

重庆市巴南区生态环境局环评审批决定公告(巴南区花溪河(花溪电站下游段)护岸工程项目).doc
巴南区花溪河(花溪电站下游段)护岸工程项目批复2024-70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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