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政务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重大建设项目>批准结果信息>取水许可审批
- [ 索引号 ]
- 11500113009307324Y/2024-00133
- [ 发文字号 ]
- 巴水许可〔2024〕57号
- [ 主题分类 ]
- 水利、水务
- [ 体裁分类 ]
- 行政许可
- [ 发布机构 ]
- 巴南区水利局
- [ 有效性 ]
- [ 成文日期 ]
- 2024-12-20
- [ 发布日期 ]
- 2024-12-24
重庆市巴南区水利局 关于重庆市巴南区丰盛镇响水水库工程 取水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重庆巴洲大健康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你单位取水许可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查,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要求。根据《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0号)、《取水许可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34号)、《重庆市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重庆市政府第158号令)和《重庆市取用水管理巩固提升行动发现违规取水问题整改实施方案》的相关规定,我局许可决定如下:
一、基本情况
响水水库位于巴南区丰盛镇桥上村,所在河流为五布河支流,始建于1976年,是一座具有防洪、灌溉、供水等综合功能的小Ⅰ型水库,属于已成工程。
水库总库容121.5万m3,正常蓄水位518.41m,相应库容67.3万m3,水库主要供水对象为3.1645万场镇及周边农村居民生活用水和0.4783万亩农业灌溉用水。
二、取水水源及取水量
根据《响水水库工程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表》,同意本工程取水水源为五布河。水库多年平均可供水量153万m3,其中:场镇及农村供水量108万m3,灌溉供水量45万m3,取水量基本满足用水需求。
三、取水水源可靠性
水库多年平均径流量482.22万m3,满足水库多年平均供水量153万m3的取水需求。水库水源水质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质标准,满足取水水质要求。
四、用水定额
水库供区生活用水定额和农业灌溉用水定额符合《重庆市第二三产业用水定额(2020年版)》、《重庆市第一产业用水定额(2023年修订版)》等规定。
五、其他要求
(一)你单位应进一步加强取用水管理,严格执行用水定额,采取有效节水措施,提高用水效率,建立取用水台账,做好用水统计工作。
(二)你单位应为本工程安装符合国家相关技术质量标准的计量设施,并定期进行检定或校准,确保设施正常使用。
(三)本工程为已竣工工程,应及时向我局报送申请核发取水许可证相关材料,自行验收合格报我局备案后核发取水许可证。
(四)你单位应按照生态流量泄放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五)在严重干旱等特殊情况下,你单位应服从我局和当地相关主管部门依法作出的取水限制决定。
(六)若本工程取水量增加或取水用途(因水权转让引起的取水量改变的情形除外)、取水水源或取水地点等发生变化的,应重新申请取水许可。
(七)本工程取水许可决定下达后,由我局负责取水许可决定实施情况的监督管理,请你单位做好相关配合工作。
重庆市巴南区水利局
2024年12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