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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 11500113009307324Y/2024-00114
- [ 发文字号 ]
- 巴水许可〔2024〕42号
- [ 主题分类 ]
- 水利、水务
- [ 体裁分类 ]
- 行政许可
- [ 发布机构 ]
- 巴南区水利局
- [ 有效性 ]
- [ 成文日期 ]
- 2024-11-07
- [ 发布日期 ]
- 2024-11-13
重庆市巴南区水利局关于巴南区花溪河巴国天潭河段防洪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南彭街道办事处:
你单位《关于提请审批巴南区花溪河巴国天潭河段防洪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函》和相关资料(项目代码2403-500113-04-01-480414)已收悉。结合我局组织专家组对该项目的专家评审意见(详见附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规定,经研究,同意对巴南区花溪河巴国天潭河段防洪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
一、工程位置和工程任务
本工程位于巴南区南彭街道,工程所在河流为花溪河干流,工程治理起点为高滩寺桥上游拦河堰,止于下游漫水桥,治理河道总长643.27m,分为两段,分别为跌坎上游段,右岸治理长度106.48m;跌坎下游段,左岸治理长度233.16m。工程任务以归顺河道、防洪护岸为主,兼有改善水生态环境等。
二、工程规模和建设内容
(一)同意本工程防洪标准为20年一遇。
(二)基本同意治理范围、岸线布置和主要建设内容。
本工程新建C25砼护岸挡墙106.48m,降低拦河堰1处,修复拦河堰1处,新建C25钢筋砼防浪墙233.16m,清淤疏浚4669m3。
三、工程布置和主要建筑物
(一)同意工程等级和设计标准。
本工程位于巴南区南彭街道鸳鸯村,治理河段范围位于外环线以外区域,工程设计防洪标准采用20年一遇。
本工程的工程级别为4级,主要建筑物为4级,次要建筑物为5级,临时建筑物为5级。
(二)同意工程合理使用年限为30年。
(三)基本同意工程总布置。
1.修复拦河堰1座、降低拦河堰1座
高滩寺桥上游拦河堰位于河道桩号K0+000.00处,轴线为弧线,总长35m,堰顶高程338.5m(堰顶与拆除前基本一致),拆除原损坏的浆砌石结构,重建M10浆砌条石拦河堰,总高1.5m,上游铅直,溢流面顶宽0.6m,其后为0.3×0.3m的跌坎,基础置于裸露的弱风化基岩,并嵌入不小于0.6m,拦河堰两侧嵌入基岩岸坡。
高滩寺桥下游拦河堰位于河道桩号K0+147.43处,轴线垂直于河道,总长26.78m,原堰顶高程336.13m,拆除降低堰顶后,堰顶高程为334.50m,堰高1.0m,上游铅直,溢流面顶宽1m。拦河堰左、右岸保持现状。
2、新建C25砼挡墙护岸
桩号YK0+000.00~YK0+106.48跌坎上游段河道右岸拓宽并新建护岸106.48m,,护岸采用C25砼仰斜式挡墙,高度3~4m,顶宽0.9~1m,外坡为1:0.3,内坡为-1:0.1,采用C25砼浇筑,墙顶1.0m以下范围设置φ75UPVC排水管,并辅以碎石反滤包(直径不小于0.3m),墙后采用土石碾压回填,挡墙基础置于强风化基岩上。护岸顶满足20年一遇洪水+超高,堤顶高程337.50m~338.50m,临河侧设置1.2m高护栏(仿木栏杆)。
3、新建防浪墙
桩号ZY0+000.00~ZK0+233.16范围新建防浪墙,兼做文化墙,防浪墙为C25钢筋砼结构,顶宽0.3m,高出地面0.5~0.9m,采用锚筋与已成公路加固连接。防浪墙顶满足20年一遇洪水+超高,高程304.00m~304.70m。
4、清淤疏浚
对工程全河段进行清淤疏浚处理,清淤方量4669m3。
四、工期及征占地
(一)基本同意工程总工期6个月。
(二)原则同意初设阶段建设征地实物调查成果。永久占地1亩,临时占地4亩。
五、工程投资
工程投资和资金来源以区发展改革委批复为准。
六、其他
(一)请项目法人完善开工前相关手续,及时开工建设。项目法人应自工程开工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开工备案。
(二)请项目法人按照按照审查意见要求和批复的设计文件、投资规模,严格控制工程建设标准,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等制度,建立健全工程质量、安全管理体系,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工程开工前,项目法人应办理质量监督和安全监管手续,同时,抓紧做好开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认真编制、审定工程施工组织方案,确保工程如期建成。编制施工期间的防汛度汛方案,并按规定报批。
(三)本项目为大力实施以工代赈项目,项目单位在施工过程中要严格按照以工代赈相关工作要求,坚持应用尽用、能用尽用的原则,切实加大组织当地群众务工力度,尽可能提高劳务报酬发放比例。要通过设备、场地等开展实用技能和安全生产培训,帮助务工的群众掌握实际操作技能。要及时足额发放劳务报酬,规范签字确认和公示公开等程序。项目业主单位和施工单位在签订施工单位在签订施工合同、监理合同时,应将组织当地群众务工和及时足额发放劳务报酬等相关事宜作为专门条款列入合同。
(四)本行政许可决定有效期为三年,自签发之日起计算。期满后,若该工程未开工建设,本许可决定自行失效。需延续有效期的,你单位须在有效期届满前三十日提出延续申请。
附件:巴南区花溪河巴国天潭河段防洪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专家组评审意见
重庆市巴南区水利局
2024年11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巴南区花溪河巴国天潭河段防洪治理工程
初步设计报告专家组评审意见
巴南区花溪河巴国天潭河段防洪治理工程位于南彭街道鸳鸯村,工程河段位于花溪河,工程治理起点为高滩寺桥上游拦河堰,止于下游漫水桥,治理河道总长643.27m,分为两段,分别为跌坎上游段,右岸治理长度106.48m;跌坎下游段,左岸治理长度233.16m。主要建设内容为防洪护岸。
受重庆市巴南区南彭街道委托,重庆中科勘测设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勘察单位)完成了《巴南区花溪河巴国天潭河段防洪治理工程地质勘察报告》勘察工作,重庆渝南水利电力工程勘察设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设计单位)编制完成了《巴南区花溪河巴国天潭河段防洪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以下简称《初设报告》)。
2024年11月5日,重庆市巴南区水利局组织召开了《初设报告》专家评审会议。重庆市巴南区水利局、项目法人、勘察单位、设计单位的代表及特邀专家参加了会议,会议成立专家组(名单附后),专家会前审阅了《初设报告》,会上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并提出修改补充意见。2024年11月6日,项目法人提交了修改后的《初设报告》,经专家组复核,认为《初设报告》编制深度基本满足现行编规要求,形成专家评审意见如下:
一、水文
(一)基本资料
工程附近有巴南气象站、白鹤水文站、东泉水文站。巴南气象站和东泉水文站均有超过30年实测资料。距本工程较近,精度较高,资料成果可靠,可满足工程设计要求。本阶段将东泉水文站作为设计洪水计算的依据站可行。
(二)设计洪水
基本同意设计洪水计算成果。
根据巴南气象站1964年~2016年共53年的实测雨量资料及东泉水文站资料,采用推理公式法、瞬时单位线法两种方法计算设计洪水,本阶段设计洪水推荐采用东泉水文站资料运用推理公式法计算成果,洪水计算方法可行,成果基本合理。花溪河20年一遇洪峰流量为140m3/s。
(三)分期洪水
同意洪水分期时段和分期洪水计算成果。
结合施工组织设计,确定洪水分期为10月~次年4月,10月~次年3月、11月~次年4月、11月~次年3月、12月~次年3月、12月、1月,采用东泉水文站1961年~2016年各月最大洪峰流量系列计算得到分期洪水成果,并用水文比拟法推算至工程河段。
(四)水位流量关系
基本同意各控制断面的选择及水位流量关系计算方法。
跌坎下游段水位受花溪河水位控制,选择巴国天潭公路桥作为控制断面进行水位流量关系计算,水位流量关系采用淹没压力流公式计算。
跌坎上游段水位受花溪河水位控制,选择上游拦河堰作为控制断面进行水位流量关系计算,水位流量关系采用薄壁堰流公式计算。
二、地质
(一)工程场地基本工程地质条件评价合理。
(二)工程河段岩土物理力学参数建议值基本合适。
(三)工程场地稳定性评价及适宜性评价基本合适。
(四)岸坡工程地质分段评价基本合适
(五)拟建工程的主要工程地质问题
基本同意拟建工程的主要工程地质问题评价结论。
(六)天然建筑材料
基本同意报告对天然建筑材料的结论。
三、工程任务和规模
(一)工程任务
同意工程任务是以归顺河道、防洪护岸为主,兼有改善水生态环境等。
(二)防洪标准
同意工程防洪标准的选取。
根据《防洪标准》(GB50201-2014)、《重庆主城区防洪规划》(2016~2030年)、《重庆市巴南区防洪规划(修编)》(2020~2050年),确定本工程防洪标准为20年一遇。
(三)堤线和堤距
基本同意堤脚线布置方案。
(四)洪水水面线
基本同意洪水水面线计算方法和成果。跌坎上游段河道20年一遇水面线为336.27m~336.71m;跌坎下游段河道20年一遇水面线为303.71m~303.72m。
(五)护岸顶高程
基本同意护岸顶高程计算成果。挡墙计算堤顶超高为0.6m。
(六)工程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基本同意工程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新建C25砼护岸挡墙106.48m,降低拦河堰1处,修复拦河堰1处,新建C25钢筋砼防浪墙233.16m,清淤疏浚4669m3。
四、工程布置及建筑物
(一)建筑物级别和设计标准同意建筑物级别和设计标准。
工程设计洪水标准为20年一遇。主要建筑物级别为4级,次要建筑物级别为5级,临时性建筑物级别5级。
(二)合理使用年限
同意工程合理使用年限为30年,其永久性水工建筑物的合理使用年限为30年。
(三)堤线选择
基本同意堤线布置。
堤线顺接原河道天然岸坡,沿基本农田边线布置。堤线与洪水影响评价阶段基本一致。
(四)护岸型式选择
经过方案一:挡墙方案和方案二:护坡方案比较,基本同意采用挡墙的护岸型式。
(五)工程总布置
基本同意工程总布置。
(1)修复拦河堰1座、降低拦河堰1座
高滩寺桥上游拦河堰位于河道桩号K0+000.00处,轴线为弧线,总长35m,堰顶高程338.5m(堰顶与拆除前基本一致),拆除原损坏的浆砌石结构,重建M10浆砌条石拦河堰,总高1.5m,上游铅直,溢流面顶宽0.6m,其后为0.3×0.3m的跌坎,基础置于裸露的弱风化基岩,并嵌入不小于0.6m,拦河堰两侧嵌入基岩岸坡。
高滩寺桥下游拦河堰位于河道桩号K0+147.43处,轴线垂直于河道,总长26.78m,原堰顶高程336.13m,拆除降低堰顶后,堰顶高程为334.50m,堰高1.0m,上游铅直,溢流面顶宽1m。拦河堰左、右岸保持现状。
(2)新建C25砼挡墙护岸
跌坎上游段河道右岸拓宽并新建护岸106.48m,桩号“YK0+000.00~YK0+106.48”,护岸采用C25砼仰斜式挡墙,高度3~4m,顶宽0.9~1m,外坡为1:0.3,内坡为-1:0.1,采用C25砼浇筑,墙顶1.0m以下范围设置φ75UPVC排水管,并辅以碎石反滤包(直径不小于0.3m),墙后采用土石碾压回填,挡墙基础置于强风化基岩上。护岸顶满足20年一遇洪水+超高,堤顶高程337.50m~338.50m,临河侧设置1.2m高护栏(仿木栏杆)。
(3)新建防浪墙
本项目于桩号“ZY0+000.00~ZK0+233.16”范围新建防浪墙,兼做文化墙,防浪墙为C25钢筋砼结构,顶宽0.3m,高出地面0.5~0.9m,采用锚筋与已成公路加固连接。防浪墙顶满足20年一遇洪水+超高,高程304.00m~304.70m。
(4)清淤疏浚
对整个工程河段因拦河堰、漫水桥等回水,造成河道内堆积大量推移质,阻碍河道行洪,故对工程全河段进行清淤疏浚处理,清淤方量4669m3。
(六)主要建筑物设计
基本同意主要建筑物设计。
(1)堤顶设计
护岸堤顶高程应高于为设计水面线加堤顶超高,工程计算堤顶高程=设计洪水位336.27m~336.71m(P=20%)+0.60m,设计堤顶高程取337.50~338.50m。堤顶临河侧设防护栏杆,栏杆高度不得低于1.2m。
(2)堤身设计
跌坎上游段河道右岸拓宽并新建护岸106.48m,桩号“YK0+000.00~YK0+106.48”,护岸采用C25砼仰斜式挡墙,高度3~4m,顶宽0.9~1m,外坡为1:0.3,内坡为-1:0.1,采用C25砼浇筑,墙顶1.0m以下范围设置φ75UPVC排水管,并辅以碎石反滤包(直径不小于0.3m),墙后采用土石碾压回填,挡墙基础置于强风化基岩上。护岸顶满足20年一遇洪水+超高,堤顶高程337.50m~338.50m,临河侧设置1.2m高护栏(仿石栏杆)。
(3)堤基处理
堤防采用C25砼浇筑,挡墙基础置于强风化砂岩,根据地勘参数,强风化砂岩地基承载力约为400kpa,抗滑摩擦系数0.4。挡墙为刚性材料,经过计算本工程挡墙基础置于强风化基岩层可以满足承载力要求。
五、施工组织设计
(一)施工条件
施工条件阐述清楚。
(二)料场的选择与开采
基本同意料源规划及选择。
基本同意混凝土采用商品混凝土,综合运距3.0km。
基本同意碎、块石料用姜家镇料场,综合运距37km。
基本同意回填土石料采用工程主体开挖料,综合运距为0.3km。
(三)施工导截流
基本同意施工导流建筑物级别为5级。
施工导流标准为5年一遇,导流时段为12月~次年3月,导流流量为Q=5.4m3/s。采用纵向围堰挡水+原河道导流方式。
工程一个枯水期完成施工,不存在施工度汛问题。
基本同意导流建筑物的设计成果和施工方案。
(四)主体工程施工
基本同意主体工程施工方法及主要施工机械设备配置的设计。
(五)施工交通运输
基本同意场外交通选择方案和场内交通设计。
(六)施工工厂设施
基本同意施工工厂设施布置和配置设计。
(七)施工总布置
基本同意施工总布置原则。
基本同意施工分区及施工临时设施布置。基本同意土石方平衡利用规划及弃渣规划。
(八)施工总进度
基本同意施工总工期为6个月。
六、建设征地与移民安置
原则同意初设阶段建设征地实物调查成果。永久占地1亩,临时占地4亩。
七、环境保护设计和水土保持设计
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设计基本可行。
下阶段应按环境影响评价及水土保持方案专题批复进一步完善环境保护措施及水土流失防治措施设计。
八、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
危害因素分析基本恰当,对策及管理措施基本可行。在施工、运行、管理的全过程中应严格按照现行有关规程、规范进行操作。
九、节能设计
基本同意能耗分析、节能设计、节能效果评价的设计。
十、工程管理
(一)基本同意工程管理体制、工程运行管理的设计。建设期项目法人和运行期管理单位均为重庆市巴南区南彭街道。
(二)基本同意工程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管理设施与设备的设计。
十一、工程信息化
基本同意工程信息化的设计
十二、设计概算
工程总投资为104.93万元。其中建筑工程为63.85万元,施工临时工程为10.93万元,独立费用为14.58万元,基本预备费为4.47万元,建设补偿和移民征地为5.1万元。
十三、建议
(一)严格按照国家基本建设程序及市区相关文件完善后续的报批手续,确保工程建设的合法性、合规性。
(二)修改完善报告及附图中错漏部分;加强工程项目及工程量复核。
(三)下阶段结合工程实际进一步优化调整设计方案和结构形式,细化设计图。
(四)按照要求加强施工图审查工作,加强设计交底和设计变更管理。
(五)工程建成后,要明确工程管理主体,落实管理责任,以确保工程运行良好。
专家组组长:
2024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