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南区第三次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重庆市巴南区第三次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重庆市巴南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重庆市巴南区统计局
巴南区第三次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2018年9月,国务院统一部署开展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以2019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汇总数据。巴南区“三调”全面采用优于0.2米分辨率的高清航空遥感影像制作调查底图,利用影像内业比对提取和3S一体化外业调查等技术,采用“互联网+”技术核实调查数据真实性,全流程严格实行质量管控,历时3年,400余名人员先后参与调查工作,汇集了35万个调查图斑数据,全面查清了全区国土利用状况。
现将全区主要地类数据公布如下:
(一)耕地42210.57公顷(633158.55亩)。其中,水田21063.55公顷(315953.25亩),占49.90%;水浇地59.01公顷(885.15亩),占0.14%;旱地21088.01公顷(316320.15亩),占49.96%。其中50.9%的耕地分布在南彭街道、安澜镇、圣灯山镇、东泉镇、接龙镇、石龙镇6个镇街。接龙镇耕地面积最大,占全区耕地的12.88%。根据土地坡度划分,位于2度以下坡度(含2度)的耕地1908.96公顷(28634.40亩),占全区耕地的4.52%;位于2-6度坡度(含6度)的耕地3868.03公顷(58020.45亩),占9.16%;位于6-15度坡度(含15度)的耕地19275.13公顷(289126.95亩),占45.67%;位于15-25度坡度(含25度)的耕地10353.22公顷(155298.3亩),占24.53%;位于25度以上坡度的耕地6805.23公顷(102078.45亩),占16.12%。
(二)园地11475.83公顷(172137.45亩)。其中,果园2705.00公顷(40575.00亩),占23.57%;茶园493.75公顷(7406.25亩),占4.30%;其他园地8277.08公顷(124156.20亩),占72.13%。园地分布最多的是南彭街道、圣灯山镇,占全区园地的21.19%。
(三)林地86132.54公顷(1291988.10亩)。其中,乔木林地63920.76公顷(958811.40亩),占74.21%;竹林地6933.86公顷(104007.90亩),占8.05%;灌木林地14034.98公顷(210524.7亩),占16.29%;其他林地1242.94公顷(18644.10亩),占1.44%。安澜镇、东泉镇、接龙镇等3个镇街林地面积较大,占全区林地的28.96%。
(四)草地482.19公顷(7232.85亩)。全部为其他草地。草地分布最多的在南泉街道、界石镇、木洞镇等3个镇街,占全区草地的28.19%。
(五)湿地373.24公顷(5598.6亩)。湿地是“三调”新增的一级地类,包括7个二级地类,我区湿地地类全部为内陆滩涂。湿地主要分布在木洞镇、麻柳嘴镇等2个镇街,占全区湿地的76.22%。
(六)城镇村及工矿用地21593.18公顷(323897.7亩)。其中,城市用地5495.52公顷(82432.80亩),占25.45%;建制镇用地2882.90公顷(43243.50亩),占13.35%;村庄用地12549.90公顷(188248.50亩),占58.12%;采矿用地537.58公顷(8063.7亩),占2.49%;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127.28公顷(1909.20亩),占0.59%。
(七)交通运输用地4544.70公顷(68170.50亩)。其中,铁路用地161.69公顷(2425.35亩),占3.56%;轨道交通用地34.24公顷(513.60亩),占0.75%;公路用地2274.5公顷(34117.5亩),占50.05%;农村道路2036.64公顷(30549.60亩),占44.81%;机场用地3.57公顷(53.55亩),占0.08%;港口码头用地34.06公顷(510.90亩),占0.75%。
(八)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8078.14公顷(121172.10亩)。其中,河流水面1503.34公顷(22550.10亩),占18.61%;水库水面3951.14公顷(59267.10亩),占48.91%;坑塘水面2508.58公顷(37628.70亩),占31.05%;沟渠30.60公顷(459.00亩),占0.38%;水工建筑用地84.48公顷(1267.20亩),占1.05%。木洞镇、麻柳嘴镇等2个镇街水域面积较大,占全区水域的27.43%。
“三调”是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也是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后统一开展的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三调”数据成果全面客观反映了我区国土利用状况,也反映出耕地保护、生态建设、节约集约用地方面存在的问题,必须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加以改进。要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实事求是核定“十四五”时期耕地保护目标,优化调整农村用地布局,规范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强化耕地用途管制,实行耕地动态监测监管,从严查处各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或改变耕地用途行为,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要统筹生态建设。科学布局生态、农业、城镇等空间功能,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充分发挥耕地的生态功能以及城区景观功能,加大留白增绿。加强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修复,推动整体施策,精准做好退耕还林和生态建设涉及占用耕地的空间落地规划方案,避免触碰保护耕地的政策红线。坚持节约集约用地。强化规划引领,发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分区规划引领作用,利用好宝贵的建设用地增量空间提高土地开发利用效率。继续推动城乡存量建设用地开发利用,完善政府引导市场参与的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政策体系。强化土地使用标准和节约集约用地评价,大力推广节地模式。
“三调”成果是国家制定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规划、重要政策举措的基本依据。要加强“三调”成果共享应用,将“三调”成果作为国土空间规划和各类相关专项规划的统一基数、统一底图,推进全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