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夫妻俩户口不在巴南,但都在巴南工作。作为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孩子入学登记需提供哪些材料?
按照相关规定,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需要提供:
1.适龄儿童少年与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
2.经商的需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和公安部门出具的居(暂)住证明;务工的需提供与用工单位签订的有效期内(一年以上)的《劳动用工合同》,用工单位为其购买社保的有效凭证(该项不作为必备条件,具备者优先安排),公安部门出具的居(暂)住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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