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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南在职员工孕期工资怎么算?产假多少天?

2024-09-23
区人力社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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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重庆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章第二十三条的相关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女职工,在国家规定产假的基础上增加产假八十天”。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的相关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所以重庆市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女职工,可以享受178天的产假。产假期间享受在岗职工同等待遇。该决定于2021年11月25日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如公司不按照《重庆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执行职工产假,可带相关证据材料到巴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投诉,投诉咨询电话:023-66222378。如有生育津贴的相关问题请咨询巴南区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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