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一级栏目 |
公开事项 |
公开要求 |
1 |
履职依据 |
1.行政法规、规章:现行涉贫涉乡村振兴领域相关法律、规章。 2.行政规范性文件:本机关制定的涉贫涉乡村振兴领域规范性文件。 3.其他文件:涉贫涉乡村振兴领域其他政策文件(可能是其他行业部门牵头制定的)。 |
条目化展示、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可链接至市级(区县)乡村振兴局“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栏目,但要保持数据同源。 |
2 |
衔接资金及项目 |
1.项目库建设:经审定后的项目库,含项目名称、项目类别、建设性质、实施地点、时间进度、责任单位、建设任务、资金规模和筹资方式、受益对象、绩效目标、利益联结机制等信息。 2.年度计划:区县衔接资金项目年度计划。 3.分配结果:市级及区县衔接资金分配结果。 4.年度计划完成情况:资金计划完成情况(项目建设完成、资金使用、绩效目标等)。 |
条目化展示、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可链接至区县乡村振兴局“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栏目,但要保持数据同源。 |
3 |
监督举报 |
区县行业主管部门监督电话+区县纪委监委监督电话+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 |